笔者之所以仍然拧住“马上就办”这个似乎已经过气的话题不放,是因为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有针对行政效率问题的议案。
然而, 眼下机关并不只行政低效这么一个病灶。一方面存在部门分割、沟通不畅,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存在着权力集中、没有制约,导致越权过界,渎职和腐败。我发现社会和媒体,包括“两会”代表委员几乎都赞成事情要“马上就办”,只是反对设置“马上就办办公室”,却少有人理性审视我国行政生态的两面性,对问题另一面的讨论也欠充分。
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反对行政提速。对于那些已经酝酿成熟并作了决策的事,有利于加快发展又无违法的事,没有异议的民生大事小事,我们当然赞成“马上就办”。
但对于明显违反法律的事,在实行首长负责制或集体领导的环境下没有得到批准的事,在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中严重影响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的事,肯定不能赞成“马上就办”,而应该棒喝止步。
在当前,很多地区和领导还奔涌着政绩冲动,有些地方高效地办了某些不应该办的事,结果影响到发展后劲和群众的正当利益。也有一些领导和部门被一些利益集团裹挟,越线违章给办了事,不仅给工作带来损失,而且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与国家已经下决心要把发展速度降下来不同,一些发展滞后的地方急切地谋求快速发展,其中“马上要办”的事肯定特多。不分轻重缓急,不权衡利弊,不计成本的“马上就办”,极易形成按主观意愿办,按领导意志办。对此,政府反而要沉着冷静,防止心血来潮,急功近利。要更加注重按规律办事,按程序操作,符合科学发展。
即使是该办的事,推进也有一个节奏问题,太快了还要限速,否则欲速则不达。在法制机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讲效率也许隐藏着主观主义,提速度也许潜伏着浪费和腐败风险。这样的事不办或者三思而后办,失去的可能是一件事的效率,赢得的却是全局的主动和政府形象的清白。
最近,一些单位正在落实反腐败全覆盖的具体措施,基中有一条,就是对于容易导致渎职和腐败的岗位,要做到领导分权,部门制约。非但不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恰恰相反,它是宁可牺牲效率也有防止违法和腐败。如果按“马上就办”的线性思路,很可能走到权力集中的老路上来。权力集中容易办成事,也最容易导致快中生乱,暗渡陈仓。解决行政效能如果一味贪快求速,将会有大问题。(易国祥)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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