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进步奖是真“进步”了

时间:2011-02-12 01:1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科技部称因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撤销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所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西安交大能动学院原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连生,为该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2月10日《北京日报》)

    国家科技奖含金量十足,是由国务院授予的、代表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最高奖项,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影响力。我国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但是,在“名利双收”的诱惑下,有的人或组织就会千方百计钻空子、走捷径,抢占科技“制高点”。其实,学术不端任其发展,就会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甚至到了敢骗取“最高奖项”的程度。

    除了李连生获奖项目中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外,类似的还有三鹿奶粉。这一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其研究项目竟获得了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对此,2009年时,全国政协委员马大龙就认为,有必要反思并改革我国科技奖励制度。

    撤销通过学术不端途径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首先是对学术不端的一次“亮剑”。有人认为,解决学术不端等一系列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学术人员的思想境界、道德觉悟。可是,光靠道德的力量恐怕不够。有人分析其深层次原因:高校学术不端屡禁不止背后是“学术考评片面量化”。其实,学术问题,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针对学术腐败问题,有关人士早就开出的“药方”:要对学术不端行为,包括造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引入司法机制,涉嫌抄袭剽窃等由检察机关介入进行调查。

    撤销通过学术不端途径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还是对国家科技奖疏通出口的尝试。一直以来,国家科技奖基本上都是“终身的”,一次获奖,终身受益。尽管有相关法规与细则设置了出口,但很多时候只是“虚设”,没有被激活。制度不被激活就成摆设。撤销科技进步奖是一种“机制性进步”“机制性激活”。国家科技奖要有“高科技”,这里的“高科技”不仅是科技含量,也包括高科技的鉴别力——识别真伪,识别学术不端;国家科技进步奖要“进步”,核心要突破机制性障碍,消除“机制性沉睡”。王旭东(媒体工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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