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一次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历数法院系统存在案件超审限,滥用发回重审权;不按法律程序审理,量刑畸轻;执行不作为、乱作为;诉讼文书不规范“四大问题”,并举例指出,有的纠纷案反复重审了19次,个别案件几次改判结果大相径庭,一些判决还未生效基层法院即已立案执行,有的裁判书上居然连公章都没有……随后怒斥这些现象是“给党抹黑”、“尸位素餐”,甚至“算什么东西”。(11月23日《河南商报》)
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里,基层司法体系一旦陷入不作为、乱作为的反常或瘫痪状态,受威胁、受损害的不仅仅是政府的公信力,更是社会的安定感和老百姓的安全感。人们感到的,将是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讲的憋屈,是正义得不到声张、邪恶得不到惩办的彷徨,是守法者无安全感、乱法者有恃无恐的迷惘。从这一点上看,张立勇的拍案大骂,确实很解气。
基层法院系统的这“四大问题”涉及社会根本,更攸关民众基本利益,实在非同小可,但光是解气远远不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触目惊心、名目繁多的问题,绝非旬日可致,也不是难以察觉的隐秘问题,何以会日积月累,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许多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但情节却相当简单,说到底,就是作为执法机关的个别法院,作为执法者的个别法院工作人员,自身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职责和行为,以至于法院不像法院,法官不像法官。
事到如今,从张立勇的言行可以看出,河南省高院对现状的确着急上火,也希望尽快扭转局面,让司法体系重入正轨。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光着急上火不行,光大骂解气也不够,社会和民众所期待的是拿出办法,收到成效,所希望的是明年不用再听到骂声,不管这骂声来自领导还是老百姓。如果明年还是骂声依旧,那么,被痛骂的法院院长们是不是该下课了? (陈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