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也就是俗称的“买官卖官”,进行了部署。近日,中央纪委、中组部又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坚决抵制包括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现象,其言辞之严厉实属罕见。中央近来对选人用人腐败连出重拳,加大对选人用人方面的规范,实质就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
近年来,中央相继印发了系列规范选人用人的制度,干部选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但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如责任追究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界定不明晰;对“一把手”的用人行为监督缺乏操作性,容易导致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产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让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人用人,为的是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后继有人,为的是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的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近几年来,买官卖官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买官卖官,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被动,给人民群众的思想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中央对此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充分表现明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树立干部队伍形象、纯洁选人用人渠道、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心、信心和勇气。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消除选人用人上的腐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里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不得不说,那就是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这个一心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县委书记,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在脑后。他在担任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卖官”,先后为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个人进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9次非法收受对方人民币88.8万元。武保安作为县委书记大肆“卖官”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然他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个人代价,受到法制的严厉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可是这件事情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正如翼城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建国所言极是,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成员,特别是县委书记,确实难度太大,难以监督。张建国坦言,武保安之所以走到这一步,武本人思想滑坡,人生观、权力观扭曲是主要原因。武任书记以后,主要精力没有放在考虑全县大局的经济建设上,而是只抓干部,并在干部调整中借机敛财,而且越贪越大、越陷越深、不可自拔;其次,对县委书记这个级别的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也是武走上犯罪道路的关键原因。县委书记是省管干部,显然,县纪委监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上级党组织和纪委对县委书纪的监督目前来说也是个空当。因此,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
张保安只是众多“买官卖官”中极为典型的一例,这背后到底还有多少个张保安我们不得而知。这样的案例多了,不免让人担忧,我们如何来保证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从武保安一案我们不难看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一个一直困扰我们多年而又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在是该下决心给予整治和解决的时候了。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们各地都有一些探索,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但总体而言,收效不太明显,人民群众对此怨声载道。
这次中央下大决心来解决此问题,既让人们看到了希望,也给人们太多的期待。期待中央这次动真格、下真功夫、见真成效。最不希望看到的是,来一个运动就了事,来一个清理就完事,来抓几个反面典型就算成事。当务之急,是如何做好“有效监督”这篇大文章。切实把选人用人工作放在阳光底下操作,把那些真正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准用好,用在党和人民事业最需要的各级领导岗位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选人用人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彻底遏制腐败问题,使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得以大提升,我们的各项事业能够大步向前。(冉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