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夜不归宿现象,晚上在单位加班也经常打电话告诉我。对我很关心体贴……”这是湖南省邵阳县原商务局副局长邓笑天拟提拔公示期间,妻子唐亚玲向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家庭道德鉴定书。前不久,邵阳县委明确规定,把遵守家庭道德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入党、提拔使用的必要依据之一。(9月8日《人民日报》)
都说监督官员难,“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如今,邵阳县隆重推出了“家庭监督”!实在是一味猛药——它等于是颠覆了干部考察亲属回避制度,回避个啥呀,来来来,浓妆艳抹助其闪亮登场吧。
多数成熟的法律,都会比较理解家庭中亲情相连的实质,相关的法条也比较人性化,比如规定至亲家眷不必互相举证等。可类似“家庭道德鉴定”这类手法,似乎天真地认为堡垒可以从内部攻破,天真地认为那些凡胎肉身全是特殊材料做成,可以大公无私地出卖自己的亲人。而事实上,这种做法的实际效用,往往是给官员们提供了又一个表扬与自我表扬的路数。由此看来,此法不但难掩其荒诞之实,更难洗其技穷之羞。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中,同锅吃饭却同室操戈者,毕竟极少。文强死了,他老婆仍表态不后悔嫁给文强;更有某贪入监,正室二奶三房四妾同气连枝,互定盟约,竞相为其减罪奔走。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利益共同体面前,道德是极端脆弱的。因此,我们往往需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公权力”——圈定公权力的边界,需要有利益格局之外的监督,这才是制度设计理应有所突破的地方。
再则,即便“家庭道德鉴定书”最后被认定为说假话,能有相应的惩罚手段吗?或许最多只能成为坊间笑谈。利可举荐亲人至权力高位,弊不致让自己实质利益受损,如此利弊权衡下,估计“家庭道德鉴定书”中一定是99%的好话,加上几句“工作起来不顾自己身体健康”的“坏话”。怪不得“9月初拟提拔的13名干部及8名入党积极分子都获得了优秀的评价”——若不优秀,才叫怪事。 (杨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