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人肉搜索”受限而否定立法善意

时间:2010-07-02 11:36   来源:新华网

  《侵权责任法》今日正式实施。在有关于网络侵权的法规中,被网友称之为最有力的“武器”——“人肉搜索”将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其中,根据法规,被“人肉”者将可要求网站删帖。如此一来,曾经揭发过不少不道德行为以及贪官污吏的“人肉搜索”或将成为历史。对此,有不少网友对法规的实施感到惋惜,称网络监督的力量将随着法规的颁布而大大削减。但也有网友反驳称,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肉搜索”有可能成为一把双刃剑,被某些有心人利用而误伤无辜。 (7月1日《信息时报》)

  在缺少监督锐器的现实语境中,“人肉搜索”显然成了大家的“小李飞刀”,因为这种被网友称之为最有力的“武器”,不知曾令多少不道德者及贪官污吏闻风丧胆。不能否认,“人肉搜索”无形之中起着震慑社会不良言行和官员腐败的作用。而今《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人肉搜索”也会受到法律的限制,难免会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议论和担忧。

  其实,要客观地看待“人肉搜索”就绝不应紧紧盯着其有利的一面,而忽视了其背后巨大的副面作用。更何况“人肉搜索”更像一把双刃剑,在缺乏理性的癫狂状态下,很容易让人超越理智界限误伤无辜。

  在我看来,《侵权责任法》关于网络侵权的规定,更多的是体现出从立法层面保护弱者的立法善意,而绝非为了限制网友监督不良行为。恰恰相反,它还帮助和从另一个角度告诉网友在发挥网络监督作用时,首先要做到依法行事,而不是恣意违法或诋毁他人。

  道理虽然浅显,可是现状未必如意。从四川南充驾车女子掌掴老人被人肉搜索不堪压力欲轻生,到最近的江西省防总副主任平其俊在介绍灾情时陷入舆论漩涡家人受骚扰,让大家看到人肉搜索维护正义的同时,也在发挥着不当的网络暴力。其实细细分析一下,遭到人肉搜索的人并非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不可原谅,网友无非是找了个突破口,将对社会不良习气的积怨全部发泄在了他们身上。这种突破理智界限,甚至停留在个人胜利狂欢中的癫狂之举,如果不从法律上进行限制,又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呢?

  《侵权责任法》关于网络侵权法规的颁布,也许会令网络监督的力量受到一定影响,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怀疑其立法初衷,这就如大家绝不能靠饮鸩止渴的道理一样。网友通过网络手段表达善意,而法律在规范网络侵权行为中,正是要让这种善意表达处于有序可控状态。(赵国旗)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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