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显示,该市公安机关以29570元的价格采购一台索尼牌笔记本电脑。统计显示:从2010年1月1日至今,已发布了307条采购中标公告,采购规模238802473元。相关方面并未就此做出解释。(6月18日中国网)
近三万元采购一台用于“办公自动化”的笔记本电脑,这事还发生在2010年5月份,其出手之阔绰、定位之奢靡,实在不能不令网友大为感慨:这下玩空中接龙,肯定不卡了!贵自然有贵的道理,但问题是,政府部门仅仅是采购日常办公用的电脑,在三五千元已能买到很不错的品牌电脑的现实语境下,动辄砸上数万元,这采购逻辑实在令人生疑。
有人以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很可能与采购商品的确定者对电脑配置不了解有关。还举出一个细节证明:在此品牌的官方网站上,这款电脑的配置明细表中有关硬盘的介绍是,512GB*3固态硬盘(SerialATA);而到了政府采购询价表描述中,却变成了“3块512G固态硬盘”——其实,“*3”为备注3的意思,政府采购公告竟然理解为“3块512G固态硬盘”。这玩笑实在开大了,三块高容量固态硬盘,估计早就把电脑的“胃”给撑坏了。乍看起来,采购者真是太缺乏基本常识了。可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对笔记本啥都不懂的采购者,何以在采购计划中确定了一款今年刚刚面世、且难得一见的高贵型号?如果对笔记本配置一窍不通,为何不直接抄袭官方配置表、而偏偏做了夸张的解释?
细节上的纠结,其实意义并不大。核心问题是:职能部门当有充分的、而且是可以实证的理由,证明自己非要买这个近三万元一台的高贵笔记本不可。不然,即便公众不质疑,民族企业怕也不会答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于今年1月份开始征求意见,除了要求采购须严守程序、价廉物美之外,更对“国货优先”和支持中小企业等原则做了具体规定,因此,相关部门当有义务和责任将选择昂贵的、进口的笔记本理由阐释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