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作弊入“诚信档案”,官员呢

时间:2010-06-08 08:44   来源:红网

    一年一度的高考如期而至。就在高考到来前夕,教育部提醒考生,在高考中的违规行为,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还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此举对维护考场的纪律、提高考生的自律意识,无疑会产生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是,笔者更看重的是,此举能否在整个社会,特别是官场产生鲶鱼效应。因为,尽管在每年的高考中都会发生一些作弊行为,但是,一旦发现,不仅考生会受到严肃处理,并有可能永远失去继续深造的机会,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如果再将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到诚信档案,那么,这名考生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会受到很多的制约和影响。

    相反,对官场发生的种种舞弊行为,为什么至今没有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呢?

    众所周知,如今官场的舞弊行为并不少见,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吹牛拍马、制造虚假政绩、决策失误等。很多“案件”一经发现,不仅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而且涉及的人数众多、范围很广,但是,在处理过程中却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黑龙江“马德案”中,就曾传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者不作处理的“内部决定”。那么,这些人的行为,与考生作弊到底哪个更为严重呢?为什么不将他们的行为记入到官员的诚信档案呢?

    同时必须关注的一个现象是,近年来因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失职渎职等受到处理的官员也不是一个小数字,然而,这些官员在“隐居”了一段时间以后,很快就重出“江湖”了,不仅仕途无碍,有的反而因此而被提拔重用了。难道他们的行为,就不需要记入到诚信档案吗?

    打造诚信社会,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决不当依据某一方面的需要,对一部分人群进行告诫、惩罚,而应当人人平等。尤其是对社会公众心理影响更大的官员,更应该带头,诚信立人。

    并不反对将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做法,但出于社会公平、社会正义角度考虑,笔者认为,更应该首先在政府机关强化诚信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将政府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记入到他们的诚信档案之中。要知道,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政府部门的对外承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都与诚信有着密切的关系,都可以记入到官员的诚信档案之中。而事实是,规定归规定,做法归做法,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把官员的行为与个人的诚信是联系在一起的,有一份令人满意的诚信档案的。

    诚信记录是一个好东西,前提是,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如果只将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到诚信档案之中,而对范围更广、作弊行为可能更多的官员不进行诚信管理、不建立诚信档案,可能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不利和谐社会的建设。

    期待教育部在对考生进行诚信管理、建立诚信档案的同时,能够扩大到整个教育系统,对教育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建立诚信档案,并推动整个政府机关的诚信建设。在此基础上,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诚信管理,真正建立诚信社会、诚信国家。(谭浩俊)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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