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正在制定中的《工资条例》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记者在对各相关阶层的走访中发现,无论是企业家、工人还是学者对《工资条例》的可行性都表示疑虑;参与该条例制定讨论的学者甚至透露,《工资条例》即使进展再快,也难以在年内出台。(5月27日 《经济参考报》)
与“无论是企业家、工人还是学者对《工资条例》的可行性都表示疑虑”相联系的事实是员工们的无奈话语:“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我们公司的最高工资,自己从没听说有协商一说”、“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让老板和俺心平气和地谈论工资?”而垄断行业央企的极力反对,也让我们不能不正视之。
种种事实无不揭示了一线工人们弱势的事实,尽管论者无不用权利贫困、资方市场,员工话语权很弱,工会组织只能是形同虚设来描述职工们的处境,但是,我们总不能在公平的道路上与社会的期待和公众的努力背道而驰吧?总要探讨解决问题的真正路径吧?
在笔者看来,除了上述的种种因素外,正视既得利益者的刚性化增长机制已经是一种必须。是什么阻止了一线员工工资的上涨?是什么导致了最低工资标准异化为最高工资?是什么让垄断企业明目张胆反对《条例》?原因无它,就在于既得利益者的力量过于强大,乃至形成了刚性机制。
以垄断行业的反对声最能说明问题。众所周知,垄断行业占有了全民资源,却只向国家交纳所得税,剩下的利润全都留给企业,高工资高福利成为这类企业的典型特征,进而导致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形成,而其产生的后果是可怕的。并且,由于既得利益具有刚性,其绝对利益必须增加不能减少,相对利益的份额必须上升不能下降,由此不但导致他们通过各种方式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而且通过种种手段来保证自身利益的增长。反对《条例》就是明证。
而企业主反对《条例》同样是源于既得利益的惯性。企业员工工资不能与企业效益增长同步,或者涨幅远小于效益增长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编写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盈利能力与竞争力》显示,1990年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下降了12%,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却增加了7.7%。此现象显示,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从压缩劳动力成本而来。可以想象,在利益面前,企业主有可能放弃既得利益吗?
从根本上说,一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大体均衡是社会中不同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但我们必须看到,不同利益主体发育的程度是不同的,这种差异突出地表现在不同群体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是非常不同的,强势群体可以运用所掌握的丰富资源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地将自己的声音传递到政府那里,对政府行为施加影响。而弱势群体则往往因人微言轻,在政治构架中缺少利益代表,难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私营企业和垄断企业的反对声与民众的忧虑证明了博弈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正是这种不平衡让既得利益者的声音得到了最大程度张扬,
笔者以为,私营企业和垄断企业的反对声与民众的忧虑都反证了一个事实:当下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力量过于强大,形成了利益增长的刚性机制。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享的经济成果,过多地被垄断集团、既得利益集团瓜分。这合适吗?新制度学派认为,制度演进的方向与一个社会中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相关。学者诺斯说,“如果说制度是游戏规则,那么利益集团是玩家”。种种迹象表明,必须警惕利益集团成为游戏规则的玩家,必须改变既得利益者的刚性化机制。(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