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5年5月,浙江省瑞安市就下发《关于加快欠发达乡镇“下山移民脱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常住在高山,深山,远山且户籍在当地,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缺乏”等条件的村庄和农户可以下山移民。位居深山、过去被唤作“黄家葬”的下岗庄村民欣喜若狂,他们似乎看到了下山脱贫致富的希望。但村民们怀揣文件跑了五年时间乡政府,最后发现这不过是个戏言,乡政府一开始就没把文件当真。《今日信息报》近日报道了下岗庄人好梦难圆的事情。
当文件成为戏言的时候,政府的诚信会丧失殆尽,其危害更深更远,正如温总理所言“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把自己制定的文件不当回事的地方并不少见,早些年一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出台种种不切合实际的所谓优惠措施,什么样的条件都给予承诺,设法把商招来,但资金一到就没了下文,以致形成流行语“开门招商,关门打狗”。
一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出台这样那样的文件,主要是政绩等利益使然。有了这样的文件就可以进行大肆宣传,把自己装扮成执政为民的楷模以捞取政治资本。而随意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增设行政许可的条件、范围、程序和申请材料,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等等,无非是为获取非法利益。
对于这样的文件,一些地方对自己有利的就强制执行,甚至把它的效力凌驾在法律甚至宪法至上。一些法院也受制于政府和权力,作出的判决也是以这些所谓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而不管它与法律冲突不冲突,抵触不抵触。而对自己不利的文件,就想法不予执行,把它当做废纸、当做戏言且毫无愧色。有些地方对一些事项不仅制定规范性文件,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出台专门性的通知。《人民法院报》、《工人日报》、《法人》杂志等多家媒体曾广泛披露,徐州市政府办公室的一纸通知,就把一个依法设立的民营有限公司给“恢复”成独资国有企业,并派人接管收钱。
可见,那些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那些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那些吹破牛皮不符合实际的文件还是应尽快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