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车免检

时间:2013-06-27 14:36   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病”车免检

  广州一个机动车检测站,“绊倒”了公安局的车管所。老板打点1300多万元,买通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大大小小一干人。从2010年至2012年,近10万辆次“病车”通过年审顺利上路。随着判决落槌,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等人,被处以5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4版)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看似“权力不大”的车管所,成为腐败高发地之一。探析起来,车管所被不法利益击溃,显然还是“苍蝇盯了有缝的蛋”。进一步看,腐败是“利用公共权力达到私人目的”。当前车管所是公安机关独立部门,对其的监管也是上级监督模式,很容易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进而引发腐败问题。

  由此想到美国学者阿米尔泰的名言:“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坏苹果,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近年来,各地车管所屡屡爆出腐败问题,其实也反映出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制度设计不完善,极易使公权力变现为个人利益,这也是所有的腐败案例的共同特点——广州车管所腐败案足以说明是监督机制这个筐子存在问题。

  所以,对症下药的良方应是,让车管所涉及的机动车检测等监管事项交由第三方机构,除了正常的、合法的监管手段外,政府部门要少一些行政干预,一些利益相关部门最好能真正持有中立的立场。比如,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对机动车检测等方面的监管,作为公权部门的车管所等部门,则监管和考核民间组织的日常工作,这样就利于公权与利益脱钩,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这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

  总之,要避免公权和公职人员受到利益的利诱,进而铤而走险,就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对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建立“想腐败也无从下手”的防范机制,才是铲除腐败的根本。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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