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粗口的孔庆东败诉了

时间:2013-05-10 14: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逞口舌之快,结果被网友关凯元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去年5月6日,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了《立春过后是立夏》一文,文中有孔写的一首七律。博文上传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称孔的七律“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没想到惹来孔庆东不满。(《新京报》5月9日)

  面对“格律不对”的提醒,即便不感激,也不必出口成脏吧?孔庆东是堂堂北大中文系教授,却缺乏起码的雅量,实在令人瞠目结舌。但凡稍微关注一番孔教授这几年来的公共发言,便知他习惯于把生殖器挂在嘴边,动辄问候人家母亲,比如著名的“孔三妈”。此外,还常常喊打喊杀,今天要杀掉这个,明天要锄掉那个汉奸……

  孔庆东以“孔子第73代直系传人”自居,他经常性的出口成脏,却辱没了孔老夫子所提倡的“言忠信,行笃敬”、“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即便不是孔子后人,以名教授哪怕是普通公民的身份,也不该随意辱骂别人啊。

  孔庆东一审败诉,所传递的最明确信号是,不管你名头多响、平时作风多粗野,一旦骂人就该承担法律责任。从法院判决结果看,孔庆东在判决生效七日内,须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孔庆东之所以败诉,正在于其言辞明显含有侮辱性语言,而且,这种不当言论通过网络转发、传播,造成了认识关凯元的人会降低对他的社会评价。

  此案给那些热衷于骂人的人提了个醒:别再拿丑陋当个性,别再把肉麻当有趣,也别嗜痂为美,总以为自己是名人就可以目空一切、不可一世。

  关凯元,这个年轻的大学生具有强烈的权利意识,他称状告孔庆东初衷很简单:任何人都有言论自由,但都要遵守法律和公德。一个学者,一个公众人物,不但不带头守法,还任性妄为,却一直没人给他一个教训,我这无名之辈,就用法律给他上一课。别人骂我,我不必以牙还牙,在法治社会,法律是最好的武器,让法律教训那些满嘴污秽之词的人最好不过。法律发威,以身试法的人才会有所忌惮,正所谓“让守法者不再孤单,让违法者心有畏惧”。

  关凯元为这件“小事”较真,只是想证明:“要自由,也要法治;权利不是等来的,而是争取来的!”权利不会从天降,面对泼来的污水,容忍就是纵容;面对野蛮而粗鲁的骂声,无视就可能加重骂人者的心安理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需要积极争取,不苟且,不缄默,也不妥协,在遭遇无辜辱骂时如此,在其他方面也应如此。

  最需深思的是,为什么在一些人眼里,与自己观点不合的人几乎都是“狗汉奸”。汉奸,是一个极其严肃又恶狠狠的称呼,一个年轻大学生因指责孔庆东“格律不对”就被称为汉奸,这“汉奸”来得也太容易了些吧?贴汉奸标签不好,动辄贴五毛的标签也不好,无论以什么理由都不该随意贴标签,否则就应了伏尔泰那句话:“人人手持心中圣旗,满面红光走向罪恶。”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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