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湖北襄阳一家酒店发生大火致14人遇难。网友对现场救援表示质疑,称消防到场却未带云梯和气垫,而且6时38分接到火警,7时15分才到场。(4月15日《潇湘晨报》)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消防部门出警慢,姗姗来迟后又未带云梯和气垫等救生设备,便是一种工作失职。相反,如果消防部门出警快一点,消防设施和救火措施更得力一点,就可以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可见,发生在湖北襄阳的这场火灾,烧出了消防工作短板。
首先必须厘清消防部门出警慢、未带云梯和气垫的真实原因,如果因为消防人员思想麻痹导致工作疏忽就必须追究消防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因为道路拥堵导致消防部门出警慢,或消防部门根本没有购置云梯和气垫等救生设备,应引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思。
人们都知道,消防车一旦出警,就意味着将与时间赛跑,因为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消防车来说,争分夺秒地赶到火灾地点是神圣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消防法也赋予了消防车“社会车辆必须让行”的“特权”。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在我国,消防车并未受到人们的敬畏,也未能完全享受到法律赐予的“特权”。比如,消防车遭抢行现象时有发生,除了市民素质问题之外,也与城市交通不畅、道路拥堵严重等脱不了干系。试想,一旦发生道路拥堵现象,社会车辆即便是有意给消防车让行,也是身不由己。
因此,要想消防车“快起来”,除了要提高市民素质,学会礼让消防车之外,关键是要还给消防车优先使用道路权,保证畅通无阻。同时,发展和壮大消防队伍,改良消防车等消防装备。同时,我建议,各地不妨尝试成立民间消防队伍,合理布局,实行就近救援,以此化解因道路拥堵造成消防车无法及时赶到火场的困境,提高救火效率。(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