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汉寿县围堤湖附近,有3台旋耕机正在紧张作业,成片鲜嫩的白菜被耕掉。一名拖拉机手告诉记者,围堤湖约三分之一的菜地已被耕掉,面积有1万多亩。对此,汉寿县蔬菜办侯主任称,保守估计毁菜6000亩以上,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在临湘市,也有100多亩包菜被耕掉的现象。而浏阳、君山等地近两年也发生过大面积毁菜事件(4月2日《湖南日报》)。
“自毁蔬菜”的故事,无疑是悲怆而无奈的。一者,菜农们毁了自家菜园子,也毁了他们的血汗钱,而毁菜6000亩以上、造成2000万元经济损失的现实也确实是在割菜农们的心头肉;二者,“自毁蔬菜”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一面写着“菜贱伤农”,另一面却写着“菜贵伤民”,对“最后一公里”之外的末端消费者而言,毁菜同样非常残忍,这让我想起了中学课本里倒在水沟里的牛奶。
如此悲怆而无奈的事,却总是有规律性地出现。在济南历城,曾有菜农因为自家蔬菜卖不出去而上吊自杀;在河南滑县,我们看到有村民把几十亩的萝卜免费赠送给市民食用,让他们自由采摘,最终因采摘秩序混乱,损失惨重……菜农们必须要面对的生产选择是继续着衣食无忧的粮食生产,还是通过高风险的种植蔬菜实现“发财致富”的“个人梦”?
这当然有市场规律的作怪因素。蔬菜销售市场之中,当然不乏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价格又反过来影响供求的市场规律。摸清了规律,菜农们便可能撞到“蒜你狠”、“姜一军”式的大运;摸不清规律,很可能在价格猛跌的过程中,把家当也赔光。我们要思考的是,除了市场规律,还有哪些因素左右了菜农们的悲惨命运?
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菜农在整个蔬菜的产销链之中,有多少话语权?在这则新闻之中,我们看到如果订购包销的流通大户不履行“订单”义务,则菜农们便只能被动接受,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选择自产自销,自行降价。当销售的成本高过蔬菜本身的价格,将蔬菜毁在地里就是一个理想的“次劣选择”。
其次,菜农们是否有维权组织,农会、蔬菜协会以及其他类似团队,是否可以成立?话语权的贫弱,由多方面决定。因为势单力薄,孤军奋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联合体,菜农无法与中间商讨价还价。可以设想,如果某个地区的菜农们联合组成一个专业的菜农协会或是农会,让他们出面来协调蔬菜的价格与销路,自然会比现在的境遇要好很多。
最后,地方政府又该起到什么样的协调和指导作用?无法回避的现实是,我国菜农并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种植产业,生产无序,盲目跟风,去年某种蔬菜贵,今年就一窝蜂地往上涌。而且,往往因为品种单一,容易陷入破产边缘。在销售渠道上,也没有多少资源和信息。而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农业部门,应该及时对当地菜农进行这些方面的专业指导,让菜农们有的放矢,科学种植。
说到底,“自毁蔬菜”的悲怆现实背后,是我国菜农们孱弱贫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