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以人查房”需要区别对待

时间:2013-02-19 15:23   来源: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江苏盐城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有媒体称,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2月18日人民网)

  房产信息联网不能再等了

  冯海宁

  在很多人看来,多地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是为了防止“房叔”事件再发生,或者说是为了保护某些既得利益者。这种揣测不无道理。从“房叔”、“房婶”等事件频发来看,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不在少数,官员房产来源是否正当也十分可疑。约束“以人查房”,就可以防止更多官员“栽”在房子上。

  而且,广州房管部门也承认“‘房叔’、‘房婶’事件和查册变严是有一定关系的”。不过,我们也要看到,约束随意“查房”是应有之义,因为房产作为一种公民私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谁都可以随意查询他人房产信息,然后公开他人房产信息,显然,公民私产的安全就会受到一定威胁,公民私产保障便无从谈起。

  “房叔”、“房婶”等事件虽然有不少积极意义——例如,暴露了“房叔”这样的问题官员,鞭策个人住房信息加快联网,督促房产税尽快开征等等。但坦率地说,“房叔”、“房婶”等事件是在一种非正常状态下出现的——不仅个人住房信息缺少有效保障,而且官员房产应公开而没有公开,那么,“房叔”、“房婶”事件就有多种意味。

  在笔者看来,“以人查房”应当予以约束。从各国情况来看,也仅限于“以房查人”,而“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所以,应以制度约束“以人查房”、随意查询住房信息。而且,多地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也是住房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即将被利用的一个信号,因为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统的前提是规范管理。

  不过,在约束“以人查房”的同时,如何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统,也应该早日进行顶层设计。据悉,继国务院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后,据说与住建部联网的城市在2013年6月要达到500个。如果500个城市实现与住建部联网,显然,如何利用这个住房信息系统该早日明确了。

  从各种报道来看,住房信息系统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楼市调控、房产税征收和反腐败。如果说500个城市实现与住建部联网的目的是便于楼市调控,显然顺理成章。但目前似乎并没有与最高财税部门联网,那么房产税能否尽快征收还是一个问号;而且,住房信息系统是否与纪检及司法部门联网也是一个问号。

  也就是说,如果住房信息系统今后将用于楼市调控、房产税征收和反腐败,不能仅限于与住建部联网,还应该与财税、纪检及司法部门联网。而有权查询他人住房信息的,至少涉及以上部门和机构。因此,尽管规范房屋信息查询很有必要,但不能仅是约束,还应该为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统留下空间和入口。

  虽然普通公众“以人查房”不可以,但楼市调控、房产税征收和反腐败必须采取“以人查房”。因为,采取“以人查房”才便于确定一个家庭的房产面积和房产套数,便于征税,也便于纪检及司法部门尽快摸清一个贪官名下究竟有多少房产。如果财税、纪检和司法机关也采取“以房查人”,恐怕工作难度极大。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官员房产该公开的都公开了,多套房产该缴纳房产税的缴纳了,中国房价也处于合理水平,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再对权贵一族的房产信息过于关注。今天之所以出现“房叔”、“房婶”等事件,根源不在于房屋信息查询是否规范,而在于很多房产应公开而没有公开,应纳房产税而没有纳税。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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