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近人情”的“洋女婿”

时间:2012-12-14 15:2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上个月,居住在法国的女儿回上海探亲,期间恰巧女婿也出差上海,在闵行的一家外资公司处理业务。那天,女婿工作至傍晚才结束,急着要返回法国,公司考虑到女婿将顺路来浦东康桥老丈人的家取行李,再去浦东国际机场,便以公司的名义为我的女婿租赁了一辆出租车,写上了行驶路线,事后再由出租车公司与外资公司结账。

  这件顺理成章的小事,却“意外”地被我的女儿搅乱。那时,正在南京路步行街购物的女儿,得知女婿已由公司租车去浦东康桥,便打电话与我女婿“商量”,请出租车司机绕道去南京路西藏路口等候,带她一起回浦东康桥的家。尽管我女婿一再解释,婉言拒绝,但女儿不依不饶,认为既然公司埋单了,绕行接一下自己的家属又何妨,再说自己还有大包小包的物品,行动不便。拗不过女儿,女婿只得做出了“让步”。

  当我高兴地在出租车后座取行李时,忽然听到女儿在大声地责怪女婿,继而又看到女婿拿着300元人民币交给出租车司机,而出租车司机不愿接受,反反复复地在做解释。女婿听不懂中国话,气愤地将300元人民币扔在副驾驶位上。“真没见过这样的老外,你的女婿真古怪,为什么自己掏钱?”出租车司机一脸无奈地告诉我:“闵行那家外资公司埋单了,按照行车路线,还要求我在浦东康桥等他,送他去浦东国际机场呢。我哪能收钱?”我明白了,让司机就地等我一会儿。

  进了家门,听着女婿的一连串对女儿的“埋怨”,我更加明白了。原来,女婿认为,按照外资公司递给出租车司机的任务单,其行驶路线是从闵行至浦东康桥,再从浦东康桥至浦东国际机场,现在他让司机绕道接我的女儿,行车路线变了,其用车的性质也变了,那是违背了两家(外资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公司用车契约的事了,因此必须自己埋单。不仅如此,女婿让我转告出租车司机,请他原谅,不能再用他的车了,需要回避,由我们自己找车去浦东国际机场。

  我只得如实转告出租车司机,按照计价器上显示的252元人民币金额,当场与出租车司机结账。但见那位司机一声叹息:“唉,今天这么好的生意,损失大了,我收了钱,就无法回公司结账了。”是的,这位司机少跑了浦东康桥至浦东国际机场这一段路程,一出一进,少跑了近百公里车程,经济损失的确够大的。

  不过,临走前,这位司机终于理解了,说:“老外公私分明,做事就是认真”。我转而一想,是啊,虽然女婿“不近人情”,但是他的思路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时下,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不近人情”的勇气和魄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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