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处立交桥下一名农民工在桥下躺了20多天后去世。周围民众称其或是病死,或是被冻死的。郑州市120急救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病人不愿去医院或不需要急救,他们不会把人拉走。而一位知情者称,救助站的人也来过,但没有接收。(12月1日《河南商报》)
对流浪者而言,冬天,似乎是一个敏感词汇。因为在这个季节里,他们离开或告别这个世界的几率最大,不是饿就是冻,似乎总有一种“非正常死亡”让流浪者无处可藏。于是,每年总会有“冬天死”的各种叙事,或委婉或悲情,无一不在诉说着冬天的寒冷。这种寒冷,不仅来自于天气,也来自于人心,更来自于政府的救济制度。有了这样的前奏,再审视“农民工在桥下去世”的新闻,便也见怪不怪了。不过,这则新闻之所以能引发关注,还在于有新的关键字眼——在桥下躺了20多天。
换言之,这名农民工,在桥下躺了20多天,医院虽然来过,但“没钱”也是“见死不救”的;救助站虽然有救助的义务,但还是放弃了对这名农民工的帮助。这背后的缘由,在真相来临之前,实在难以厘清。但可以肯定的是,每年冬天,像这个农民工一样在桥下“死”去的流浪者,的确并不少见。稍稍令人欣慰的是,如今几乎每一起“冬天死”的新闻,都还能引发人的情感触动,让人呼吁,让人呐喊,这至少说明,公众对“冬天死”感知,还不至于麻痹到“无所谓”的状态。
遗憾的是,即便公众的呐喊依旧、呼吁仍在,“冬天死”依然成为苍凉的社会表情。每年寒冬时刻,总有悲剧发生,也总是让人扼腕叹息。流浪者生命的凋零,尽管换得来情感触动,但却很难换得来救助制度的推进。农民工在桥下躺了20多天后死去,无论是病死、饿死,抑或是冻死,当地政府部门,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实的救助制度,何以如此“冰冷”,竟然可以公然地罔顾一条生命?
一个农民工的正常去世,或许不是新闻;但一个农民工躺在桥下20多天后去世,这样的“非正常死亡”,却是必须拷问的现实。如果说救助需要走各种流程与程序,那也不至于要走20多天吧?如果救助要走的流程需要这么长时间,那救助本身,便也失去了自身的各种意义与内涵。可以说,一个农民工在桥下20多天后去世,就是流浪者生存权利逼仄的写照——他们自身没有抵御风险的各种能力,但来自社会的制度救济,也没能很好地缝合这个“现实漏洞”。
换而言之,正因为现实救助太过无力,才使得每次看到“冬天死”的新闻,都能触动到我们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这如同房价、物价一般敏感,因为我们早已“感同身受”。因此,终结那些非正常的“冬天死”,唯有寄望于社会救助制度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