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杨女士手术时遇到意外,一块手术刀的碎片掉到其体内且找不着。杨女士找医生询问,“你看这个东西掉我身体里,有什么危害?”医生答:“哎呀,你看你还没完没了的,你看你们老这么问。你知道我们这一把手术刀多少钱吗?好几十万块钱。就因为做你这个东西,才给我们弄坏了,我们都不能使了,我们多倒霉啊!”
在这名医生眼里,几十万元的手术刀(是否值几十万元尚需证实)比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还重要,并且认为弄坏了手术刀的责任在患者,这样的逻辑错得离谱。使用手术刀的是医生,怎样使用手术刀才能达到最好的手术效果且不危及患者健康和生命,这是医生必须具备的能力与责任。手术刀的碎片掉进了患者体内竟找不着,这完全是医生的责任,反映的是医生技术不高、责任心不强,或者器械质量不好。
医生把一把手术刀的价值看得高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这实际上是职业伦理的基本缺失。如果相当数量的医学专业人员都有这种观念,就更让人忧虑了。
一把手术刀或一种医疗器械,哪怕值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在无价的生命面前都只能居第二位。这一般人都会懂,现在却在本来更应懂得生命和健康价值的专业人员那里弄不清楚,这实在令人不解。
把病人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位,其渊源就是2000多年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它明确了医生对病人、对社会的责任及医生的行为规范。这个誓言明确规定,医生为病家谋幸福并时常检点自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把病家的利益放在首位。1948年世界医学会 (WMA)在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日内瓦宣言》,作为医生的道德规范,其中指出,“我在行医中一定要保持端庄和良心。我一定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
1988年美国的E.D.彼莱格里诺和D.C.托马斯马在《为了病人利益》一书中根据医学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提出了“一个医生所承诺的促进病人利益的义务”,被称为“后希波克拉底誓言”。它开宗明义地提到,医生要保证把病人多方面的利益作为自身的专业伦理的第一原则,将病人的利益置于医生专业实践的中心,并在情况需要时置于医生的自我利益之上。
所有这些都表明,医学专业人员都承认也传承着一个传统,即行医时要把病家的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位。但是,现在有医生居然把一把手术刀的价值置于病人的健康和生命之上,这完全违背了医学专业的基本伦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如果由这样的专业人员来处置,显然难以得到保障。好在,这样的医生和医院目前还是少数。
另一方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妇科医生张惠回应手术刀留在患者体内有无问题时称,“没事,肯定没事。即使出现任何不舒服,都和这个(指手术刀碎片)没关系。”并表示,发生这件事并不应该告诉患者。这一回答不仅有违基本医学知识,也有违另一种伦理原则。发生医疗事故或意外,当然应当告诉患者,这不仅在于需要遵守一般人都认同和遵循的诚信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还在于要寻求双方一致同意的解决方法,以获得患者的谅解,同时这也属于知情同意原则。
把手术刀片遗留在杨女士体内看得轻描淡写,甚至认为手术刀比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还重要,这既有违多种医学伦理,也缺少基本生物医学知识,同时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负有这三重缺失的行医者是如何拿到行医证的,值得监管部门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