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庐山,一个砍棵树都必须审批的地方,这几天被曝出有开发商兴建别墅,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别墅陆续获得庐山管理局相关部门发放的预售许可证,公然对个人销售,均价高达42000元/平方米。
眼下,土地财政几乎是各地政府的救命稻草,连庐山这样的文化遗产都不例外,只是当庐山景区管理局十年来陆续把数万当地百姓迁出庐山,为了“使其与风景名胜区环境的承载量相适应”时,有没有想过在景区卖别墅,似乎也跟风景名胜区不太相适应。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明显不合适的工程项目,管理局却至今一口咬定,“这些只是开发商根据地形而建的普通建筑而已”。完全无视开发商“家在庐山,以高山美景为伴、与清泉瀑布为友、与名人旧居为邻不再是奢望……限量发售五套独立大宅及十套双拼大宅”的巨幅广告,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行为,只能令公众感到疑惑和愤怒。
砍棵树都要不一定能获审批,盖别墅的方案是如何获得审批的?即便获得了审批,一个以五星级酒店名义建的项目,如何最后摇身一变成了产权房?存在如此多的问题,又如何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公然使用早已明令禁止承诺“分红”的返利销售行为,为何没有人管?
重重疑云,颇有“不识庐山真面目”之感,让人不得不怀疑相关部门有渎职乃至舞弊的行为。否则,何以至今仍在替开发商开脱?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凡滥用或者超越职权批准风景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并拆除建(构)筑物,无偿收回占用土地,对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事实上,早在2005年,庐山风景区就曾因私建别墅被曝光,遭到中央政府部门的查处。
其实不仅庐山,近些年来,大理情人湖、南京中山陵等风景名胜区都被曝出类似的事件,大量高端别墅在本是公共资源的景观名胜区拔地而起,不仅破坏景区的风貌,也侵害了公众的资源,而这其中,往往都少不了管理方和开发商合谋的影子。而这种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监督不到位之外,也在于惩处不给力。
以庐山为例,根据其管理规定:擅自改变风景区规划及其用地性质,或者侵占风景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责令其限期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并按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按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而对管理部门失职,却没有具体的惩治措施。
不够买别墅的一个卫生间的罚款,难以贯彻的问责机制,这种情况下,也难怪开发商有恃无恐的公开违规销售了。而作为景区的管理部门,倘若都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管理景区,那恐怕假以时日,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号也要受到损害。这些年因为在世界文化遗产里胡乱开发,被联合教科文组织亮黄牌甚至剥夺遗产称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
对此,相关部门不能再这么姑息,要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说得过去的交代。(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