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我给你去买票,这样你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占座了!”近日一女子在宁波的公交上,多刷了一次卡给自己的狗狗“买座位”,此事近日在社会上引起热议。笔者却认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很多并不在这件事本身,而是赋予了过多的附加值。
首先,这件给宠物买票的事,本质上来说还是一件特例。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乘坐公共交通不可以携带宠物,地铁里更是有显著的明文标示。会这样的做的人,认为给狗花钱买了票就可以上车的人,本身就无视和违反了规章制度。不要举例说在欧洲的某些国家狗是能上公交和地铁的,但是在中国,只允许导盲犬才能上公交车。笔者还记得,前些时候为公交司机能否准确辨别出导盲犬还引起过争论。
其次,媒体的报道也有误导之嫌,所谓“老者孕妇站着狗坐着、你情何以堪”的事情只是一种假设,并不是当时事实的描述。而很多网友就顺着这个假设命题,把平时对某些不文明狗主的不满一并发泄。在这场争论里,有相当部分是演变成了养狗人和非养狗人能不能互相体谅的辩论。这并不能体现社会文明的差别,最多只是宽容度的差别。
再说回来,给狗买张票就侮辱到人格了吗?我想我们更应该了解不让宠物上公交,更多的是出于对公共资源能够物尽其用和安全性的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如此,养狗人的公共道德感也应有所增强,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识也应当提高。毕竟在现有公共资源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我相信大多数养狗人都不会做出让狗占人座的事情。
归根结底,还是这个养狗人的人素质和道德修养的缺失造成的。有钱,狗也变不了人,要先想想公交车到底为谁服务呢?当这个女子把自己的宠物看的比其他人都高贵的时候,她也同时丧失了某些做人的基本原则。将宠物视为家人,狗儿子、猫女儿可以占据家庭的一席之地,这样的情况古今有之、中外有之,不足为奇,也无可厚非,但那只能局限在你的家庭中,在社会体系中宠物永远也不能占据人的位置,和人完全一样视之。饲养宠物也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肆意破坏公共环境和秩序。
带狗乘坐公交,带宠物猪逛商场,在此类事情引发的争论的同时,也提醒我们,公共场所,诸如公交车、餐馆等是否应该有明显标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宠物并不能享用人的权利。另外,政府应尽快出台人性化的、可操作性强的、有执行力的宠物管理规定和加强对饲养宠物者的宣导。我们提倡人和动物的和睦相处,但在现有国情下,我们不能让有限的公共资源再让宠物占了,我们也不能让狗占了人的座位。(文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