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遭遇“四年之痒”!这是前段时间一些媒体的慨叹。
国务院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这个被称为“限塑令”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一直受到关注。
据介绍,四年来,全国累计减少塑料消耗8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480万吨,约占大庆油田年产量八分之一。统计数字令人振奋,但咱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看到更多的是:集贸市场、食品店、小商店等零售场所塑料袋随便给;执行相对严格的大超市,结账时买个塑料袋需花上一角、二角甚至五角钱,可零售柜台手撕塑料保鲜袋被大量拿走代替购物袋的现象,比比皆是。
塑料袋非但未如愿淡出我们的生活,反而有回潮之势。
食品包装协会的调查似乎印证了这个迹象。“限塑令”实施第一年,全国农贸批发市场超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最高减少60%;第二年,仅减少20%;去年,这一比例降至10%。“限塑令”的积极效应,逐年递减。
我行我“塑”的根源,在于对集贸市场等使用大户的监管不力。一些菜贩说:“一个塑料袋批发价也就一两分钱,我问顾客要,他一不高兴就会去帮衬别家的生意,得不偿失。”这有点像经济学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理论:一个市场里,只要有商贩开始免费送塑料袋,其他人就会因担心失去生意而纷纷效仿,最后大家都无法坚持“有偿使用”。这时候,很需要严格而持久的执法来加以纠正、引导。执法不到位,规定将成一纸空文。
我行我“塑”的根源,更在于“我”,也就是消费者“图方便”的心理。虽然“限塑令”实施之初,免费赠送塑料袋替代品——环保袋的活动如火如荼,买菜自带篮子的倡议响应颇多,但时间一长,能坚持少用、不用塑料袋的,又有多少?为了自己方便,一些人连闯红灯这样明知是违法且危险的事情都习惯成自然,更何况是用塑料袋这样的“小事”?骨子里,人们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迫切性,还是知之甚少,或者不以为意。
面对大灾大难,我们讴歌感人至深的奉献精神互助精神;而在庸常平凡之中,不舍对行为准则、社会规范的坚守,这样的素质,也很可贵。(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