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北京城遭遇今年以来最大的降雨,总体达到特大暴雨级别。一天内,北京市气象台连发五个预警,暴雨级别最高上升到橙色。截至22日2时,全市平均降雨量164毫米,为61年以来最大。记者凌晨从北京市应急办了解到有10人在这次大雨中丧生(7月22日《新京报》)。
7月21日恰逢周六,很多人都在家中休息,如果这场暴雨发生在工作日,估计后果更不堪想象。从报道来看,这场暴雨不仅导致多个地区交通瘫痪,而且导致大量游客滞留机场;不但导致电网故障激增,而且还导致地铁突停数百乘客被困,还引发洪灾导致学生被困。除了北京外,这场暴雨还引发宝成铁路中断。
众所周知,随着极端天气的增多,不仅北方城市如北京遭遇多年来最大暴雨,而且很多南方城市近几年也经常在暴雨中变成“水城”。城市的基础设施以及应急管理能力,经过暴雨袭击之后,优点与缺点都暴露无遗。在笔者看来,无论一场暴雨创下多少“魔鬼”纪录,城市管理都要比暴雨“道高一丈”。
就应对极端天气而言,城市管理至少有三层内涵:其一是应急管理能力。以往,面对极端天气很多人往往抱怨天气预报不准,但在北京这场暴雨之前,天气预报早有提醒,为此,气象、机场、地铁、公交、防汛、交管以及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都做了相应准备,有应急预案,也减少了一定损失。
但是,从各种报道来看,对降雨的强度似乎还估计不足,所以,出现43处桥下积水和堵点,并造成10人丧生。如果提前能有充分的估计,或者做最坏的想象,应该还能做得更好。比如,提醒市民减少外出,对容易积水的路段提前进行交通管制,禁止学生上课或补习等。显然,应对更充分,损失会更小。
其二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与改造。极端天气增多是一个客观事实,但需要反思,城市给排水系统是否跟上了极端天气的脚步或者说是否走在了前面,即在极端天气不断创纪录的情况下,暴雨“魔高一尺”,城市“内脏”建设是否“道高一丈”?如果城市“内脏”建设跑不赢极端天气的变化,必然要付出代价。
相关报道曾指出,“北京排水系统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而欧美为100年甚至300年一遇”。显然,这次61年一遇的北京暴雨,碰到5年一遇的排水标准,北京的排水设施显然难以经受考验。当城市基础设施欠账时,再完善的应急管理能力作用也有限,因为排水系统是基础,应急管理是一种补充。
尤其需要反思的是,城市化发展让城市变成了钢筋混凝土,只能排水,难以吸收雨水。如果城市能多些公园、草地来吸收雨水,相信会适当减少排水系统的压力。然而,很多城市管理者都希望把每一寸土地拍卖出去变成钱,结果便是城市要么缺水、干旱,要么遇到暴雨变成“水城”。
其三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制度建设。暴雨考验的其实是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包括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但我们看到,国家目前针对城市综合管理还没有立法,各地多是碎片化的层级较低的制度。比如,个别城市有自己的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或综合管理执法条例,但却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
尽管法律代替不了财政投入和管理者,但法律却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基础。个别地方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积极立法总体上值得肯定,但细究起来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在缺少国家立法的情况下,城市综合管理制度呈现散、乱、弱等特点。可以说,国家立法是把城市软件与硬件建设融为一体的黏合剂。
一言以蔽之,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立法是应对极端天气的“道”,即使暴雨再疯狂,“道”必须要比“魔”高出几筹,这样才能赢。(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