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副县长张毅锋不但超标使用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而且车牌照竟然是套牌。”7月12日,有读者致电称,张副县长的套牌车,导致真正的牌照使用人渭南市民王先生凭空多了9个“违法”。(7月15日《北京晨报》)
对于副县长座驾套牌一事,潼关县政府办公室回应,副县长是为了方便暗访。这样的解释明显是在拿自己的智商开玩笑。解释不通之处在于:一者,暗访意味着下级对上级的不负责,没有做好情况如实汇报,隐瞒的部分往往涉及政府权力运行与违法违规。如果副县长真的去暗访,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但还未发现问题,副县长自己却开上了违法车并在道路上违法。难道副县长为了暗访就可以上路违法?可以使用他人的牌照?
其次,副县长的违法记录多在高速公路或西安市区,潼关县政府办公室解释是副县长去汇报工作。问题在于,汇报工作的途中,副县长开车屡屡犯错,这表明,要么副县长作为司机的不称职,要么副县长根本未将违法当成一回事。当然,使用套牌车,怎么违法都是别人承担责任,副县长自然不必担心。这种将自身的责任转嫁于他人的作法,明显不是一个公职人员应有的举动。
更离奇的是,这个套牌居然是从潼关交警队“借”出来的。很难想象,一个本来专门负责交通安全、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机构,却在颁发车辆套牌,供副县长违法使用。难道给这辆车上牌照就如此之难?不是不能,而是以此向权力屈膝,既然副县长要使用套牌,交警部门就“借出”套牌。于是乎,套牌不仅不是违法问题,反而成了权力的标志,看见这个套牌,交警就会知晓这是副县长,需要“以礼相待”,不能随意处罚。
这样的结局令人愕然。曾有一段时间,公车违法,交警开罚单得到社会一致好评,也有对公车的罚单该谁支付的疑虑。如今看来,这样的思考太早了,真正需要考虑的是当下有几个交警敢于给领导违规用车贴罚单?据报道,在渭南市,有人举报这辆车使用套牌后,民警只是警告了这辆霸道车司机,并未作核实与处罚,而不处罚则是因为这辆丰是潼关县政府一领导的车。随后,这辆车在没有被处理的情况下离开了渭南市政府。
明里暗里,围绕一个套牌交织出了一张霸道的权力之网,交警的职责在这张权力之网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对此,当地相关部门有必要审查一番,给予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副县长的违法是否该受到惩罚?该受何种惩罚?惩罚由谁买单?交警滥发套牌该如何处罚?不查违规车辆又该如何惩罚?权力应该受到制约,交警应该履行职责,法律法规适用于任何一个公民,怎能将领导排除在外?(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