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女作家冰心和其丈夫吴文藻在京的纪念碑被人用红漆写字,直到6月2日碑上还留有“教子无方,枉为人表”八个大字。据了解,写字行为系冰心的孙子吴山所为。吴山的朋友表示,吴山父母离婚官司打了6年,财产分割不均,现在母亲重病父亲都不曾看望,迫于无奈,只能在奶奶冰心的纪念碑上写字,试图引起社会关注(6月3日《新京报》)。
离婚官司打了6年、财产分割不均、母亲病重父亲不看望……所有的这些,如果没有冰心的孙子吴山在冰心的墓碑上涂鸦,并不为世人所知。如今,吴山的目的算是达到了,但是,法律在这里被践踏了,道德在这里被扭曲了,冰心的公众形象被贬损了。可是,公共利益受伤了,这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报道中说得很清楚,“冰心夫妇的雕像是在2002年建成的,是著名雕塑家张得蒂女士的作品,虽不属于文物但也是一件价值不菲的艺术品”,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这雕塑不是吴山家的私产,而是公共财产;二这雕塑是具有艺术价值且属昂贵的艺术品。因此,吴山在雕塑上涂鸦,甚至还想砸毁雕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是损害公共财产,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是一件让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如果此风一开,只要出于自身受到委曲或者其他什么目的,为吸引公众眼球,其他名人的后代甚至普通公民,都可能到名人的墓碑、雕塑上涂鸦。那公共财产、雕塑艺术品,何以能长存于世呢?
倘若这座冰心夫妇的雕像是冰心后人集资筹建的,那么吴山可以在雕像涂鸦,写上“教子无方,枉为人表”的大字吗?我看这也是一种有违人伦道德的行为。且不说冰心夫妇的雕像应属于冰心后人集体拥有,即便是为吴山一人拥有,在自己祖先墓碑上涂鸦,指责死去的先人,也是有违孝道。中国人常说的“死者为大”,又尊百善孝为先。死者纵然有过错,可以反思和批评,但毕竟是自己的先人,不宜在其墓碑上用污辱性的方式涂上羞辱性的言语。
更何况,在我看来,即使吴山的父亲吴平有对前妻苛刻对待的行为,仅仅因此就指责吴平的父母——冰心和其丈夫吴文藻“教子无方,枉为人表”,这种纯属莫须有的指责是一种典型的“后人生病、前人吃药”的做法。人在幼年的时期,的确父母教育有责,但人的成长还受到环境等多方面复杂的影响,吴平在成年后,他对自己行为负责,他成年后的行为能归咎于冰心和其丈夫吴文藻教子无方吗?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冰心不仅仅是吴山的奶奶,更是一位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著名作家,吴山在公共场合用油漆在墓碑上涂鸦,并写上羞辱性的语言,也是对冰心公众形象的贬损,损害了公众对于冰心的感情,这也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应当受到公众的谴责。
吴山家庭的遭遇,固然值得人们同情,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人士可以介入帮助调解和解决,但绝对不能因为吴山家庭的遭遇,就漠视他的行为对于公共利益的损害。对于他的违法行为,该移送有关部门接受处罚就必须移送有关部门。权利受损应当受到关注和救济,但绝对不能用损害公共利益的方式来引发人们关注和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