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鼓励记者暗访制假售假的启示

时间:2012-05-09 13:31   来源:燕赵晚报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要鼓励媒体记者选择打击制假售假典型案例进行暗访,必要时还要安排公安人员进行保护。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组长已经表示,参与暗访的记者名单将提前上报宣传部及公安厅,以便安排便衣警察确保记者安全。(5月8日《羊城晚报》)

  省委书记鼓励记者暗访制假售假,并要求安排警方保护,这一方面表现了政府打击制假售假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肯定了记者的作用。这一举措对确保打假工作的顺利推进,意义重大。记者参与打假,由来已久,成绩斐然,每年的“3·15晚会”就是一种集中展示。但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好多重大案例的挖出,往往都是记者先行出击,相关部门却慢了一拍?社会舆论也认为,要不是记者暗访,我们还得吃毒食品。于是,他们又把更多的期待放到了新闻记者身上,相关部门或许也会依赖记者打前站。因此有必要厘清一些问题。

  首先,新闻记者与执法人员是不同的。记者只是揭示真相,而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则要走上前台消灭制假售假。二者的工作结果是相异的:记者曝光越多,说明问题越严重,执法人员也就越显失职。如今记者却走到打假前台成为“打假明星”,甚至还受到高层领导的首肯与鼓励,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也说明某些部门一直在不作为。

  必须明确,记者无权也无力去打假,打假还得靠执法部门。事实上记者所能做到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做到,比如卧底、暗查,这不都是执法者的必修课和必要智慧吗?汪洋书记也只是希望记者能够参与其中,并要受到保护,这不能成为相关部门推责、失职的理由。

  还要明确,记者所披露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而部门打假则要不留死角。这也是由二者的职能定位不同决定的。媒体毕竟不是执法部门,记者也不是执法人员。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还是靠制度措施比较管用,靠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靠广大群众的全面参与。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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