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高新区内的一个私宰窝点,完全是屠宰死猪后通过泡药加工,再打着新鲜猪肉的招牌流入市场,该窝点可日产死猪肉约上万斤。记者在掌握证据后举报,前来拉货的多辆面包车却在执法人员赶到前1分钟开走,执法队未缴获任何猪肉。(4月19日《羊城晚报》)
上万斤死猪肉冒充新鲜肉流入市场,这个数字令人作呕、令人脊背发麻。这个黑作坊的胆大妄为令人咋舌,别的窝点是掺杂使假、小敲小打,它是赤裸裸地“专业”屠宰死猪,而且成功地实现了“规模化”生产。这样性质恶劣、大张旗鼓的私宰窝点,在他们那个行当里应该是“龙头企业”了,当地执法部门居然都视而不见,试问所谓执法监管都在忙些什么?
食品加工的黑作坊当然令人痛恨和害怕,但是,更让人害怕的是执法监管的缺失。一个黑作坊的存在,不过是食品市场中的一粒老鼠屎,无论它有多大规模也只是一时、一地之害。而执法监管的缺失,则意味着一串、一片黑作坊存在的可能,意味着长时间、大范围的可能。
深圳这家私宰窝点,日产万斤死猪肉当然令人惊心动魄,但只要执法能够及时到位,一锅端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令人担忧的是,地方执法部门不仅在媒体曝光前置若罔闻,接到媒体报警和协助之后,居然磨磨蹭蹭地延误到嫌疑人清理好现场才出现。在这种监管力度之下,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和介入,这家黑作坊能否得到彻查是个问题,而是否存在更多、更大黑作坊令人存疑。
黑作坊的存在有两层含义:其一,在法治的阳光内,这种黑暗行为无法生存;其二,在法治的阳光照不到的地方,这种黑暗行为找到了生存土壤。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来说,执法的阳光照射越广阔,黑作坊生存的空间就越狭小。
出现日产万斤死猪肉的黑作坊,善后工作的重心不是没收多少猪肉,甚至也不是如何严惩这几个黑心商贩,而是查找出地方执法监管的漏洞。必须彻查执法监管体系中的“黑洞”,尤其是个别执法者勾结奸商、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不能及时发现黑作坊的存在,还能解释为点多、面广、任务重,还能牵强地解释为“疏忽”。不接举报、延误出动,眼睁睁让嫌疑人闻风而逃,难脱包庇纵容黑窝点之嫌。属于工作制度中的漏洞,那就赶紧完善机制和制度;属于“黑洞”,属于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的,则该撤的要撤,该抓的要抓,将保护伞彻底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