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之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文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我国当代和未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方向。大学作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担当。一般来说,大学在文化建设中应该起到三大作用,即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创新以及引领文化发展。
传承优秀文化义不容辞
文化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精神生产,是最需要教育传承的领域。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被着重提出。而这些新要求、新任务恰恰是大学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和教育的主要课题,因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大学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面科学认识传统文化。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重点在于全面科学认识传统文化。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传承和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文物、典籍等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也有口头文学、传统艺术、节庆礼仪、民俗活动、民间工艺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全面科学认识这些优秀成果,加强保护、弘扬与利用,中华文明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深入挖掘和研究传统文化。高校的优势在于人才和科研水平,提高传统文化研究水平需要的也正是人才和科学技术,只有做好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学习,才能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的瑰宝。在具体工作中,大学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调研和保护,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规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设计。大学还要加强古籍的保护与出版,利用大学图书馆的研学功能,认真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
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决定》指出,要“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为了贯彻这一要求,高校可以设立相关课程,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要结合青年人特点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优秀传统文化课程,让他们了解和认识优秀传统文化。
充分发挥大学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应有作用。重点是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发展,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重点研究基地体系,力争产生一批具有国家水准、世界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