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纷纷报道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案后,株洲公安的回应终于姗姗迟来。4月2日,东南网发文称“株洲警方对(媒体报道的)全部内容予以否认”。而媒体称多项证据显示,警方的回应与实际情况不符。
太子奶案,株洲警方和具体办案人员非常难堪,而媒体与舆论对警方的质疑、批驳形成对比。
株洲警方这样回应:指责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案,这些报道是不真实的;对于主要涉嫌对象李途纯,侦查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是规范和谨慎的;从来没有发现李途纯在羁押、审讯过程中出现过昏厥、晕倒的现象,更不存在刑讯逼供和虐待等违法违纪行为。每次审讯均全程录音录像,足以为凭……
株洲警方投入精兵强将大力办案,关押一家人口长期“取证”,同时竟然奇迹般地没对任何人造成威胁,这是株洲警方制造的一条新闻。
株洲警方将攻击矛头直指权威法规和监督他们的部门。“所有的侦查活动完全是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进行的,也是在人大、检察机关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的,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然而,警方完全合法、彻底合理的举措,却导致了此案中没法否认的“二死、三残”等事实;更不好解释的是,这些人在付出伤亡代价之后,最终结论均为“无罪”。无怪乎株洲警方发出如此惊呼:两大法规害死人,救了“嫌疑人”的监督机关害死人。
警方以“审讯中均全程录音录像”,作为“不存在刑讯逼供和虐待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据,这站不住。因为,根本没有“全程录像”。在律师多次向上级部门领导打报告,反映株洲公安违法办案后,株洲公安才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而此时,当事人已被关押了11个月之久。
警方给出了“时间差”证据,也就是说,从事件发生时看,被调查人的自杀、致残等现象与侦查活动无关。但警方说的时间,是可以被证据推翻的。
还有,“没发现李途纯在羁押、审讯过程中出现过昏厥、晕倒的现象”,和出自株洲县看守所的多份书面报告内容明显不符。看守所或许记录不了审讯过程所发生的事情,可是,羁押过程中的相关人的严重病态被记录下来,也足以推翻株洲警方的说法。
有人问:“调动合法部门,通过合法手段,利用合法渠道将十数名无罪人员羁押最长达450天也是合法的,那么在中国什么是违法的?”此一问,发人深省。办案人员为什么非得找这些无辜者的罪证?经极端的彻查之后,即便明确了被调查人无罪,警方却仍然信誓旦旦,一口咬定自己完全合法合理,这又是为什么?
对人为的冤假错案,应立即启动追责机制,查处办案人员及其支持者,难道不应该?时至今日,株洲警方非但不反思、不追责,反而继续“自证清白”、不断制造新闻,威武过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