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不是工薪贫困,而是权利贫困

时间:2012-04-05 13:50   来源:观点中国

  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日前对全球72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月收入做了最新统计。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月收入是1480美元、约合人民币9327元。其中,中国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56美元、约合人民币4134元,位列所调查72个国家和地区的第57位。这份统计忽略了全球最贫穷的地区。另外,它统计的仅仅是工资,个体户或者自由职业者的收入未被纳入到统计范围。卢森堡的工资水平是最高的,月平均工资达到4089美元,接近72个国家和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中国香港和澳门分别排在第30位和第52位。(4月4日《京华时报》)

  工薪阶层,一向被认为是衣食无忧、有社会保障、工作体面又有尊严的那一类群体。然而,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国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并没有像GDP与政府收入一样可观,而是被远远落在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后面。细细算来,我国工薪阶层的收入和工资最高水平的卢森堡相比,竟然相差6倍以上。虽然我对于“中国员工月平均工资4134元”也表示怀疑,但如果数字再小,就更不好意思和外国友人打招呼了。

  工薪阶层尚且如此贫困,我们常说的“橄榄型社会”这个伟大的目标又情何以堪?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工薪阶层如此贫困呢?其中原因,值得推究。在笔者看来,政府对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一直在进行着一些努力。去年6月份,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使得600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各地方政府也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8月份,国家电网也开始下调了员工的工资,“拿垄断国企开刀”看起来已经不只是传说了……这些工作都能表明我国正在进行着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

  但是,在笔者看来,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远远不是工薪待遇、个税起征点或最低工资标准这几个具体问题能解决得了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程,致力于小修小补式的改革,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不均的问题。更根本的,我们希望看到在每一位劳动者手中都握有自己的权利,让每一位劳动者都有权利争取自己的收入。具体来说,这需要《工资条例》和《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

  如果没有《工资条例》,工资协商、同工同酬等一系列权利,就不可能落地生根;如果没有《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垄断型央企的福利待遇就不会和其他行业一视同仁,行业之间在收入上存在巨大差距的局面,就会一直存在。可是,无论是《工资条例》,还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我们每年都只能听到一些“风吹草动”,却根本看不到正式文件的出台。而相关官员也习惯了打太极:“今年年底有望出台”。可是,年年年底都无望的结果,不停地在打击着我等工薪阶层。

  因此,我国工薪阶层的收入是高是低只是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在于,不只是工薪阶层还包括所有的劳动者,都没有得到劳动者应该有的权利,而制度缺失首当其冲——这才是我国劳动者最贫困的地方。工薪贫困,可以用兼职或省吃俭用来弥补;权益贫困,却只能无可奈何。对此,政府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来解决此类问题——赋予给劳动者以合乎其身份的权利,他们就会变成富裕之人。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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