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下发《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文件规定,对打拐解救出来的流浪未成年人、婴幼儿和经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月3日中国青年报)
为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办户口,折射政府以人为本破解民生难点的良知与责任,令人感到温暖。这些特殊的孩子有了户口,就有了“家”,就学、就业以及生计问题就可能有着落。但是,有户口只是第一步,因为它还是书面意义上的“家”,要解决吃饭、入学、就业等现实问题还需更多的政策关怀。否则,怀揣户口本一样乞讨和流浪。
的确,城市街面上的流浪者与困难群体更容易刺痛眼球,震撼心灵。向轻生男子喊话,残疾乞丐李晓辉一夜成名,被誉为“最美丽的乞丐”。为此,舟山民政部门的资助他回到家乡,当地政府为其办理了残疾证,也给他父母办了低保。涡阳县72岁的李显梅老人,在儿媳离家儿入狱后,凌晨载着6岁孙女扫大街,被媒体关注后涡阳县相关部门向老人承诺,对祖孙俩的救济政策尽快落实。如果他们不是在街面上流浪和讨生活,不是在街面上做出感动社会的义举或袒露极端境遇,他们的生态可能一时还难以引起政府的重视。为失依少年办户口,还需要救助体系的接力,如果地方政府救助上投入不足,仅仅为他们办个户口,除了户籍固有的福利之外,一切都无依无靠,其结果可能与救助流浪者的“国家行动”所要达到的目标相距甚远。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虽然我不曾有温暖的家,但是我一样渐渐的长大,只要心中充满爱,就会被关怀……”让被家庭抛弃的流浪者拥有户口,要防止做表面文章,甚至异化为看上去很美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那样,流浪者的生存诉求得不到务实的回应,弱势群体得不到真正的救助,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不到妥贴的保护,这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的民生大计将会悬在空中。因而,政府的温暖不是短暂的爱,应始终在路上,与弱势群体相伴相随。
必须加大公共财政的救助投入,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医疗、安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设施和人员上落实到位,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个性化救助。对无依靠的婴幼儿,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妥善照顾,要保障经费的及时拨付;有病的看病,该上学的上学,能就业的培训。还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等多种方式参与救助。总之,只有将无依流浪者纳入政府救助体系,才能让他们真正拥有一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