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大道菜市场附近,原本临街的一排商铺被蓝色的围挡包围起来,围挡足有6米多高,只留有一个很小的开口供居民们通过。当地商户认为这是镇政府逼迫居民搬迁的手段,属于强拆行为。而香鹿山镇主抓拆迁的副镇长田振民接受采访时对居民的指责矢口否认,称设置围挡是“为了迎接省里面的领导来视察”。
强拆不得人心,影响和谐稳定,这几乎已成社会共识,委实来之不易。如果没有一些拆迁户用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以血醒民”,可能就没有主张强拆官员的被问责,禁止强拆问题可能也很难进入立法层面。
“进步”是可以感受得到的。这两年,媒体已鲜有强拆的报道。可惜啊,这种感受是如此短暂。强拆“换了马甲”,阴魂不散,依然大行其道,而且“狡猾得很”。住户在外打工,因为条件没谈好,不愿回乡签订拆迁协议,当地政府两名公职人员,来到这个住户打工的城市,每天凌晨把该住户店门的锁灌上胶水……只要能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就是拆迁。如果将各地创新案例精心梳理一下,绝对能成一本厚重的大书。
对于拆迁一事,商住户们普遍认为虽然政府没有强制拆除房屋,但是这种强行在门前设置6米高墙,挡光了生意让生活很不方便,应该也属于强拆行为。可以说,商户们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与“明火执仗”的强拆相比,这是“软暴力”,“软暴力”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硬暴力”伤害更大。因为是“软暴力”,导致当事人很难主张权利,精神折磨更具持续性。当地商户们曾多次去县、市信访办寻求帮助,可迟迟没有结果。有关方面甚至可以这样“教育”他们,没有停电、断水,封路,这是很文明的做法了,你们对政府工作也要支持配合啊!央视记者来采访了,镇领导干脆不提拆迁了,称设置围挡是“为了迎接省里面的领导来视察”。看来,“软暴力”就是好,对拆迁户既能达到“逼”的效果,对主导者又能起到“保护”的目的。
拆迁上的“软暴力”,暴露的是对国家法律政策的“硬抵抗”。政府的角色定位不从绝对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公权对民众只有傲慢没有平等。落实到拆迁问题上,公民只有听的份,没有说“不”的权利,你不听他们说,就给你打上个“钉子户”烙印。他们对自己的承诺可以不作数,可以在安置方案不成熟或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强拆。权利的不对等,造就了强拆事件一度频发。当公民对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屋处置都没有说话权时,我们会觉得与权利保障距离很远,与公民社会的距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