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可能是“如厕被拒”的小女孩

时间:2012-04-05 11:01   来源:燕赵晚报

  广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岁女儿上幼儿园的途中,女儿突然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称“借厕所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但随后又删帖表示道歉。(4月4日中广之声)

  如果走在大街上出现内急,旁边有一个政府部门的办公楼,而几百米远处有一个公共厕所,你会选择怎么做?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公共厕所。因为,一些政府部门不像是公共服务机构,很像衙门,他们的公共资源只对内开放,进入之后往往被保安拒之门外,即便不拒之门外,登记等手续也会让人憋个够戗;二者,上厕所本是释放压力的过程,面对满脸的趾高气扬,心理压力会更大。

  近些年来,厕所开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命题。办公地点的衙门化,阻碍了城市文明的进步与发展。许多城市如石家庄、哈尔滨、郑州等,为解决“如厕难”问题,宣布开放社会窗口服务单位、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的厕所,拒不开放者,还将被处以罚款。

  拒绝如厕,并非小事,这体现了政府的一种态度。3岁女童在公共服务面前,是没有尊严可谈的。小孩子上厕所尚且“脸难看、门难进”,至于其他社会服务,也难保证质量会好到哪里去。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虽然很快认识到了问题的错误性,但要在根本上让“服务大厅”达到老百姓所企盼的服务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仅是指开放厕所这种具体的“小事”。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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