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形成一个社会共识:医院和医生应责无旁贷地将救死扶伤放到首位,患者、家属和社会必须尊重医院秩序、医学规律和医生人格,而政府和有关方面则理应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一方面努力实现“患者有其医”,另一方面应努力确保医院秩序和医生人身安全。
近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引起广泛关注和众说纷纭。有人将之归咎于体制,归咎于医疗负担过重,认为“看病难、看病贵”让医生成为替罪羊;有人称医生自己也应反思,某网站的民调称,近七成参与投票者表示“医务人员也应反思医德问题”,还有人称部分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些说法当然都不无道理,然而,把所有沾边、不沾边的矛盾都集中到一件事上,只能把本来就浑的水搅得更浑: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被害医生存在业务或道德范畴的过失,“某些医生道德操守有亏医生便该死”的逻辑倘能成立,则医生和医院方岂不是也可理直气壮地以“部分病患逃避付费责任”为由,拒绝先行救死扶伤?至于“体制问题”固然存在,但“体制问题”绝非滥施暴力的挡箭牌,且医患纠纷和因此引发的暴力并非中国所独有,在没有“体制问题”的国家中同样存在。
在这一问题上必须形成一个社会共识:医院和医生应责无旁贷地将救死扶伤放到首位,患者、家属和社会必须尊重医院秩序、医学规律和医生人格,而政府和有关方面则理应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一方面努力实现“患者有其医”,另一方面应努力确保医院秩序和医生人身安全。
本周微博上出现了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两名武星的网络口角引发双方粉丝群混战,并导致一名女影星被殃及池鱼,因公开声称支持武星甲,而被武星乙的粉丝曝光昔日大尺度影像资料,最终删帖、关微博,一走了之。
粉丝的行为非两名争执当事人所能控制,而被“示众”的影星资料也是昔日公开商业发行、在网上流传甚广的“大路货”,只要不“越界”,成文的法规、制度很难约束和规范这样的行为。然而客观而言,这种行为非但容易给原本不相干之人造成不必要伤害,且会令不少人对网络社会产生莫名的恐惧感——谁也不希望自己整天生活在看不见摸不着、却仿佛无所不在的摄像头和窃听器之下,不希望自己的个人信息在一个不可预知的时间,以一个不可预知的理由,被一个不可预知的人,随随便便地“展览”在众目睽睽之下。
要约束这样的行为,恐怕只能依靠社会共识:如果大多数人都将这种“偷窥狂”、“暴露癖”当作异己,当作不齿的行为,不围观、不转发、不附和,这种令人不安、却又“不犯什么法”的行为,就会因没有“销路”而变得越来越少。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有“规矩”固然好,但徒有“规矩”也未必能成方圆,一次又一次血淋淋的教训,已令社会达成“校车必须确保安全”、“政府必须对校车安全负责”的共识,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条例”可以约束不规范校车上路,却无法确保每一个学龄儿童只要需要,都能坐上安全、负担得起的校车,无法确保他们都能平安上学,平安回家。社会需要新的共识:政府有义务确保每个学龄儿童就学的“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