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3月25日,北京师范大学公布的“中国彩民行为网络调查”显示,中国彩民达两亿多人,其中买彩票上瘾不能自抑的“问题彩民”约700万。“问题彩民”主要在18岁到45岁之间,多为高中和大专学历,月收入在1500元到3000元之间,绝大多数感觉社会经济地位属于中层以下。(3月26日《京华时报》)
买彩票买到“想停停不下来、不买难受”的程度,既是一种心理问题,也潜伏着难以预测的社会问题。比如,非理性购买彩票导致个人破产、家庭破裂,甚至为满足彩票瘾,不惜铤而走险踏上犯罪道路。在这方面,2007年发生的邯郸农行员工盗窃银行金库近5100万元买彩票事件,可谓其中的典型案例。“问题彩民”之所以会出现,彩民自身不能理性、科学地认识彩票、幻想“一夜暴富”无疑是重要成因。但更深一层检讨不难发现,在个人原因之外,还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比如,社会贫富差距仍在加大,底层人群通过合法渠道致富的可能性在降低。又如,一些彩票机构在发行宣传过程中,过度渲染、凸显彩票不劳而获的博彩性而不是公益性,环顾一下四处可见的彩票宣传品就会发现,触目皆是诸如“2元彩票改变命运”、“中大奖享受一生”、“投入2元钱直接奔小康”等极具引诱性的广告词。再如,为了提高发行量,不断设计更具刺激性、博彩性的彩票游戏过度诱导彩民,赌性更强、更易上瘾的高返奖率彩票、快速开奖彩票愈来愈受彩票发行机构的青睐。财政部发布的年度公告显示,从2009年到2010年,返奖率更高(65%)的即开型和竞猜型彩票发行增长极为迅猛,2009年二者销售额分别为256亿元和65亿元,2010年则分别为402亿元和136亿元,增速高达57%和109%。“问题彩民”的大量涌现,实际上也是我国彩票制度自身诸多问题的一种见证。“问题彩民”折射的不仅是有问题的彩民,更是有问题的彩票。
作为国家授权发行的公益性彩票,本质只是一种公益事业,以此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并用于特定公益目的,属于第三次分配的范畴。买彩票应当是一种公益捐赠行为,或称“微笑纳税”,既不可能是一种投资,也不能被视为是一种赌博,其“中大奖”的博彩性质应当只是佐料,不宜对公益本性喧宾夺主,否则不仅会不断催生大量“问题彩民”,最终也会导致彩票走向公益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