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幸福农村

时间:2012-03-19 09:17   来源:人民网

  人居环境是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地表空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依托。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幸福农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农药、化肥施用量增加导致部分地区水源受到污染,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缺少垃圾处理系统和完整的排污系统,垃圾粪便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处理,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而且容易造成疾病的传播;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禽畜养殖业从农户分散养殖转向集约化、规模化养殖,禽畜粪便污染面明显扩大,对农民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一些污染大的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存在污水、废气、粉尘、废渣随意排放现象,严重污染农村环境;偏远农村交通设施落后,不利于农业机械的推广和农产品的销售运输;一些农村文化、体育、娱乐、休闲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开展的文化活动有限,农民文化生活贫乏;等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应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农村经济基础。农村人居环境落后,是城乡发展差距在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上的集中体现,基础性的原因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因此,应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稳步持续增收。同时,注重把发展经济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准入,保护农村自然环境。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农村承接了污染较大的产业转移。这虽然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同时带来了环境污染,破坏了农村和农业生态系统。因此,在接受产业转移时,地方政府应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准入,切实保护农村自然环境。

  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农村清洁卫生工程。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实施农业生态工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改变农民生活方式,鼓励农民用电、用煤气,减少木草等燃料的使用,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对农村生活污水、禽畜粪便和生产、生活垃圾逐步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政府有关部门可积极推广秸秆发电,还可出面联系将秸秆卖给造纸厂、养牛场,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良性循环。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点解决饮水、修路、用电、防灾、生活能源等直接关系农民生产生活而农民自身很难解决的问题。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农民企业家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农村居民精神生活需求。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主体是农民。因此,应在搞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农民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使农民群众养成讲卫生、爱干净的良好生活习惯。

编辑:樊玉娇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