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协就作为原告将无锡一家火锅店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强制消费的一次性餐具费用3元,并要求商家停止这种强制消费行为。消协作为原告,在全国还是首例(3月16日《扬子晚报》)。
这起特殊的“消协告商家案”,以无锡市消协取得胜利而告终——被告接受了原告的诉求,答应今后要求员工务必在点餐时询问顾客是否使用一次性碗筷,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并为就餐者提供免费的餐具。
这是今年3·15期间看到的非常给力的一个维权新闻。同时,它也带给我们很多思考与启发。
去年底,21个城市消协联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出建议,呼吁在《消法》修订过程中,明确消费者组织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的权利和主体资格。现在看来,只要消协肯做工作和善做工作,不难用法律武器去惩戒不法商家。
审理此案的无锡崇安法院法官表示,他们计划近日将向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规范餐具等一次性物品服务。看来,各地法院在惩戒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商家上,也是大有可为的,就看愿不愿意去做以及如何去做。
一次性餐具收费虽然不高,但事关几乎所有消费者权益保障,不是小事。相关商家也并非不知道这样做不妥,只是在利益面前宁愿铤而走险而已。各地消协和工商、物价等部门,能不能借这个案子为榜样,有效用法律武器,解决掉“消毒餐具强制收费”这样的一个普遍问题?(孙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