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移植配对已经很不容易,却不料,20岁的上海捐髓志愿者,在23岁江苏靖江白血病女孩术前清髓、性命交关的当口,因为父母的反对,再一次反悔了。这确实是一件非常遗憾又无奈的事情。扬子晚报昨日报道,得知捐髓女孩再次从医院“出逃”后,网上对她的指责也是铺天盖地。尽管生命垂危,但白血病女孩却多一份坚强与宽容:“我不怨她……那么小的女孩肯定也是她父母的宝贝,我可以理解她父母的想法。”
作为旁观者,切莫“站着说话不腰疼”。就如报道中上海红十字会姜女士同情志愿者女孩所言,“她的压力真的很大,生活、学习都不怎么正常了,她也只是一个小女孩,恳请大家不要给她更多的指责”。站在这个女孩的立场,她也是“父母之命不可违”,总不能因此“毁”了亲情。捐髓是讲究自愿的,就是立遗嘱,只要人活着,说反悔就有反悔的权利。毕竟我国对类似捐赠行为,尚无相关的法律来规范、制约与保障,我们应该理解捐献者在想救人时,又不得不考虑自身健康这样的顾虑。因此,也得尊重当事人捐与不捐的意愿。
虽然“二次反悔”让人感情上一时难以接受,但志愿者女孩能够第二次到医院准备捐献,可见是有诚心的。只是很少人去分析这“二次反悔”背后的原因,很多人仅从表面“纠缠”,于是一时“冲动”起来。
父母与子女血脉相连,非常理解父母对子女健康的关切与担忧。试问,非医学专业人士有多少是清楚捐献骨髓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可讳言,以往我们听到的基本是笼统的“对身体无害”(尤其献血),但现在人们从网上不时看到负面的东西(当然也包括诚信缺失),就会使人陷入“有害”的疑虑之中。如果一味宣传“好听的”东西,却又不普及相关知识,更不愿说明骨髓捐献对捐献者是否有损害、程度怎样,反而让捐献者从其他途径得到不好的或错误的信息,影响捐献决定。明明白白捐献,这起码是对捐献人的尊重。用科学证据来说服,可以解除不少疑虑与恐惧心理,让捐献人权衡得失后再捐,也是对捐献人的公平。
救助生命,是大爱,也是大事。既是大事,就得重视。不但要“明示”,还要制度和法律支持,我们已经有一系列的法律规章,但是不是足以保障和规范捐献人、受捐人、相关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比如有职能部门、保险公司等为捐献人提供健康保证。一位在国外做过捐献的网友说,几率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不排除在手术中有生命危险,应该立法完善捐献者的利益和生命保障,“在国外我就被送到当地法院签了公证”。(王国荣)
[责任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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