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发生了一件新奇的事:一群年轻的学生,组成了一支“投诉合唱团”,走上街头,用歌声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中的发起者说:“是我们组成了社会,出现了问题不只是政府,我们也要一起买单。你我都是有责任心的人,或许目的不同,但是行动可以一致!”
或许在成年人看来,这些大学生在一个地方,唱唱歌表达不满,以为就能引起人们对不公的重视,这有些幼稚。我却以为,这正是他们的可爱之处,因为他们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所在,不单单面对社会不公,进行简单的抱怨,而是把抱怨和不满化成一种能力,用行动来理智地发声。
“投诉合唱团”是一种泊来品,它起源于欧洲,从其名称来看,是要用一种“合唱”的形式,在街头就某个特定事件或个人经历道出对城市的不满,乃至控诉,从而在某个侧面,让人见证集体行动的力量。而目前的社会,正处于大转型大分化时期,各种公共事件和公共话题层出不穷,可投诉和抱怨的事情实在太多,即使是私人的一些经验,如该合唱团的一位成员“卧底”富士康的不愉快经历,都可通过街头“合唱”,变成可投诉的对象。
发展和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我们的社会美好起来。要实现这一目标,不能单有GDP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不是什么事情都让政府去包揽和管理,我们每个有行动能力的人,都要为社会出一份力,学会自我管理、自我行动,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济方面的自我行动,就是市场经济;社会方面的自我行动,就是公民社会。
“投诉合唱团”就是公民行动中的一种另类图景。每个人其实都扮演着两种角色:私人和公民,具有两种行动:私人行动和公民行动。当一个人意识到自身社会责任和义务,并主动去追求和维护社会公益,他就成了一个公民。相反,如果凡事都按照纯粹的私人行动逻辑,选择搭便车,坐等别人去争取,然后自己分享果实,这样的人不管他取得了多大成就,都不是一个公民,这样的社会也不是一个公民社会。
目前,很多人还是按照私人的利益关系去参与和行动,处理事情,若某事不会增进自己的利益,就采取一种高高挂起的漠然态度,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这样做,可能还有一个借口:此事政府会管呢。当然,自古以来,我们的社会就缺乏公民的因子,社会长期处于“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下,只有抽象的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没有真正的公民社会,大家都习惯按私人逻辑来行事,这样,也就培育了一个过于强大的政府,形成了国家和社会不均衡的关系。
自网络普及以来,公民意识开启,各种各样的公民行动也日渐增多。这其中的一个很大组成部分,就是大学生。他们作为受过现代文明教育的一个群体,由于身处校园,因而少了些成年人身上的利益羁绊,对社会的公共利益关注更强烈,参与意识更浓,行动的目的更纯粹。
尽管“投诉合唱团”是用歌声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抱怨,但毕竟是公开在一些投诉对象前面“合唱”,其参与形式还需探讨。不过,这种自发的行动起码告诉我们,馅饼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人人都对社会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