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色情”广告伤害了真正有情人

时间:2012-02-14 10:58   来源:红网

  2月8日,石家庄女网友们在高速公路上发布了四块巨大的路牌“反色情”广告,呼吁人们“不要出轨情人节,让爱回家”。2月12日,500多块公交车站站牌广告又陆续出现在石家庄街头。其中部分广告语为“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贞操是女孩最好的嫁妆”等。(2月13日长城网)

  混乱的性关系带来的往往是混乱的人际关系,甚至是严重的人与人之间的猜疑与对抗,所以,如果出轨的人数在某个圈子或区域内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样的圈子或小社会必然是难以维系正常生活的,也就更难谈得上人和社会的发展。而在实际上,出于对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敬畏,以及作为社会的人的自我约束,即使是在最开放的正常社会里,出轨,或者说混乱的性关系,都不可能成为常态,更不可能多到人人自危、家家紧张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大肆宣扬“万恶淫为首”,宣扬“不要出轨”,并没有多大的必要。相反,这种情形还容易对一些“有贼心没贼胆”的人产生不良暗示,使他们误以为出轨者众多,多到虽然不能以出轨为荣,但至少可以不以出轨为耻的程度,这样反而会使他们更容易选择出轨而心安理得。

  把“万恶淫为首”、“色字头上一把刀”等作为“反色情”的广告语,本身就很值得商榷。因为,对于什么是“淫”,什么是“色”,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标准,不同的人也有着不同的理解。这些话都算得上是“老话”,而在它们诞生、形成的时代,一位已婚妇女与自己丈夫之外的陌生男子仅仅有过言语上的交谈都有可能被视为“淫”,寡妇改嫁也会被视作“淫”,甚至是婚内夫妻生活方面表现得主动一些,也会被视为“淫”——而这些,在今天看来不可能被视为“淫”。

  “情人”最原始的意思原本是指“有情人”,但在当下,在某些特定的语境中,它指的却是“保持非正常情感或性关系的人”,在“情人”中至少一方的背后有着一个因此而受到伤害的妻子、丈夫或公开的恋人。实际上,真正保持“情人”关系的人,却可能不会在情人节这一天不陪自己的妻子、丈夫或恋人,却去陪一个处于地下状态的“情人”——这一天的异常表现很容易导致地下“情人”关系暴露。

  在情人节这一天大张旗鼓地反“淫”、反“色”,反“出轨”,还有可能让许多在情人节这天正常约会的男女遭受不必要的怀疑的目光,从而使其情人节的正常约会受到来自外界的消极影响,这对他们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打“反色情”广告者,其出发点是好的,而且,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对某种问题的不同观点是应该被容忍的。但是,这种在公共场合打出来的广告,宣传的不是某种商品,而是某种观点,而把一两个人或一部分人的想法——尤其是存在较大争议的想法——强加于别人,无论你打着什么样的旗号,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形式,都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张楠之)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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