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要想不负公众的期待,做到实至名归,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路线图,具有可操作性。
2月2日,教育部公布了2012年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研究高考改革重大问题,制定发布改革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探索本地区高考改革。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新京报》2月3日)
此次,教育部在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了“发布”,这表明,今年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已没有悬念。即将推出的高考改革方案,要想不负公众的期待,做到实至名归,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路线图,具有可操作性。2010年7月发布的《纲要》,其实已指明高考改革的方向,这就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本来,按照这一方案,制订具体方案并不难,只需按照这一方向细化、完善即可。
不难看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权力下放,直接影响高考改革方案的推进。在这种情况下,高考改革方案不能只有原则,必须有具体的步骤,尤其是关于教育部门放权的步骤。
以自主招生改革来说,目前的自主招生其实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当前80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是与统一高考和集中录取相嫁接的。要进一步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就应该打破集中录取,具体的方式有二,一是基于社会化联考基础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二是基于统一高考的高校自主招生,将高考作为自主招生的笔试成绩,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自主提出申请成绩要求,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可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将改变目前高考的功能和地位(前者社会化联考与高考竞争,后者将高考的功能从选拔转为评价),也将促使教育部门转变职能(不再掌握计划审批权和投档权)。
另外,高考改革绝不是单一改革,还需要其他教育改革同步推进。对于自主招生改革,公众普遍担心存在不公平不公正问题,按照当前的教育管理制度,这种担忧是很正常的,为此,必须在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时,在高校实行以教育、学术为本的管理,建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制订招生标准并监督实施。如此,才能从制度上保障自主招生透明、公开、公正。
高考改革是所有教育改革中,最令公众关注的改革之一,教育部不妨公开去年“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16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得到的初步方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由此通过公众的参与,进一步达成高考改革的共识,并加快制订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