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没有价格特区

时间:2012-02-06 14:29   来源:长江日报

  国内著名的旅游胜地三亚和厦门,近日接连曝出了餐馆“天价宰客”事件。三亚的游客晒出了吃海鲜消费近万元的账单,同样是在普通的海鲜排档,厦门不落其后,5菜1汤消费也摸高到了近万。舆论沸沸扬扬,一片讨伐声中,景点餐饮天价消费的老问题以更加集中、更加极端的方式呈现。

  之所以说“天价宰客”是老问题,是因为但凡在国内有过旅游经历的人,大概多数都不免有过景点高价吃饭的经历和担心,但凡国内旅游景点攻略,绝少不了交待吃饭住宿价格问题,便是例证。

  游客在三亚、厦门的海鲜排档消费被冠以“天价”,大概是因为价格高得太过于离谱,超出了人的基本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酸辣土豆丝57元,炒青菜72元,三亚市物价局物价举报中心的说法是,“目前三亚对于时蔬类菜肴并无相关价格指导规定”。照此理论,“被宰”就不仅是一个形象说法,还是一种“个人主观心理感受”。什么是“宰客”,什么是“被宰”,个人心理底线不同,消费能力不同,判断也就不同,

  在国内旅游,游客要习惯于接受一个旅游景点的各种消费要格外地不同。特色特产有特殊价格,大概也是司空见惯的问题。即便是大排档,也非惯常的平民消费。可以的选择,要么尝个鲜,图方便,狠下心,多花钱,要么矿泉水、面包塞满背包,不沾景点一碗一筷,免去花销不由自主的损失和烦恼。至于所谓旅游旺季带来的“天价房”等问题,更只有自我权衡,自我放弃的路可走。

  有很多人在拿普遍的价格与供求的关系在为“天价”开脱,好像在人满为患的旅游旺季,吃饭、住宿就只能漫天要价、价高者得。也有很多人在讲景点食宿的特殊性,一是景点消费时季节性消费,二是有部分景点,在地理位置上过高过远,成本过高,价钱畸高应属正常。

  在这样的理由面前,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旅游景点不是价格特区,景点食宿价格不是特殊的价格问题,它同样要有坚定的市场管理,有合理的成本认定,有明确的界限和尺度,有严格的投诉处理和进入退出机制。游客也不是特殊的消费者,即便是在资源稀缺的地点和季节,也不能任由消费价格随意制定,让游客必然接受畸高消费。越是竞争不充分的领域,就越是要有严格的价格管制,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行法则。

  被宰是一种普遍状态,只有天价才到了不能容忍,不是一个让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管理和商业道德问题。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不把旅游景点的价格问题,当作一个特殊地区的特殊价格问题来对待,就是不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一个不受保护的环境中,不把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在一个不受监管的市场中。如果说要特殊,就是这样的地区和问题上,我们的管理还要更细致、更深入一些,我们对商业道德的要求和评判,还要更坚决一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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