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的寒假作业应该予以召回

时间:2012-02-02 11:08   来源:红网

  成语可以“相加”?望远镜等同于天文台?五谷与粮食有何区别?这样的雷人问题和明显错误,竟然出现在今年上海教育部门编撰的全市统一寒假作业中,令学生和家长如坠雾里。(2月1日《新民晚报》)

  在我印象中,这已经不是媒体第一次报道寒假作业出错了。作为教师,我也遇到过寒假作业出错的情况。

  一般来说,图书出错在所难免,只要附上勘误表之类予以更正,读者也能够谅解。即使没有勘误,如果不影响阅读,大多读者也都懒得追究。但教科书以及教辅资料这样使用对象基本是中小学生的出版物,出错恐怕就难以叫人接受,更不要说竟然出现多处相当明显的低级错误了。说这是误人子弟就有点轻描淡写了,我则认为出版这种错误连连的教辅资料简直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没有,是不是违犯出版业相关规定,也很可疑了。

  所以,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弄明白。首先,对这种有错的寒假作业或者教辅图书该怎么处理?难道就这样让学生吃哑巴亏算了?法律应该给学生个说法了,要让青少年感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编辑以及出版单位肯定应该负责,但究竟该怎样负责?我建议出版商自觉全部召回这种错误百出的寒假作业或者教辅图书,才能表明承担责任的勇气。如果出版商不肯认帐,图书出版监管部门完全有理由依法追究有关出版商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外,这种寒假作业是怎样到了学生手中?审批单位以及销售部门或者个人难道不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假如这种寒假作业或者教辅图书不能被召回,而且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仍然是小学生落了一肚子委屈却无可奈何,他们对这个社会将有个怎样的认识?类似问题已经够孩子们眼花缭乱了。

编辑:张洁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