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在推动团体献血量与地区精神文明考核相挂钩工作的同时,无偿献血情况也将作为高校师生评优考核指标。各高校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学校各部门、社团组织以及师生个人等评优考核指标。同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1月30日《京华时报》)。
北京市卫生部门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无非是为了促进高校师生献血,缓解“血荒”难题,但这种强制规定难逃侵犯高校师生权利的嫌疑,不但不利于无偿献血工作,反而会挫伤广大学生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血荒”问题。
无偿献血是我国公民历来的光荣传统,应该大力提倡,但无偿献血和评先评优却无必然联系。难道只要献血就有评优的优先权,那些学习刻苦却未献血的学生就不优秀了吗?把无偿献血与评优挂钩,无疑背离了无偿献血应当秉承的自愿精神,这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更是对高校师生权利的无视。献血法中明确“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什么只把无偿献血与高校师生评优挂钩,而不把无偿献血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的政绩考核呢?这是一种隐性的歧视。
无偿献血原本是自愿行为,应当少一些“挂钩”,多一些鼓励。为了使更多的学生参与无偿献血,可以从正面引导、鼓励,采取一些奖励性的办法,让学生在无偿献血的同时,体会到助人为乐的充实和奉献的高尚,使其自愿参与到活动中,或许这样效果会更好。
解决血荒难题,当务之急是解决当前的信任危机。在一些老百姓的心里,一直存在着老百姓无偿献的血被用来卖钱的疑问。这是否属实不得而知,但血液使用管理过程的不公开不透明,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血液管理体制下,人们产生这样的怀疑也在情理之中。这种信任危机导致大众献血意识不高,许多人不愿意献血。信任危机问题不解决,只将无偿献血与高校师生评优挂钩,无疑是治标不治本。
解决“血荒”难题,是尽快修订献血法的时候了。我国现行献血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通过的,全文只有两千余字。法律的不完善是导致“血荒”的另一重要原因。比如,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用血制度的原则之一。但以献血之后免费享受用血的方式来奖励无偿献血者,不是最好的方式。在坚持无偿用血制度的同时,能否将无偿献血与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挂钩,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以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这是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