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透露,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本报今日16版报道)
不久前,媒体报道,北京此前100万公费医疗人员中,尚有约33万人的中央级公费医疗尚未启动改革,已成为北京市公费医疗改革的最后一场“攻坚战”。张大发此番表述,意味着最后的“攻坚”已为期不远,饱受诟病的、人民公仆才可享受的公费医疗可望成为历史。
张大发是站在什么角度说话,且不去管它。但他一句“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又让人觉得所谓“取消”,其实并不彻底,还是留下了一条与众不同而又可用的尾巴。也就是说,虽然取消了公费医疗,但对公职人员影响有限。他们还是能够确保花销多少报销多少。
自打北京市从今年起率先取缔市级公职人员的公费医疗后,引得舆论广泛好评。认为其开了个好头,随后,中央级约33万公费医疗人员也没有理由继续保留特权。而一旦中央级公费医疗取缔,再自上而下地推动,各地公费医疗都有望进入取缔议程。更有媒体提醒:既然要削除特权,就不应该留尾巴。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不应该再额外享受所谓“补充医疗保险”,而应该一视同仁。现在来看,这样的提醒并未管用。
事实上,公费医疗饱受诟病,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的“看人下菜”,报销比例不公。且抛开9亿农民、个体等参保者不说,单就数千万国企职工来说,上世纪90年代初,他们在并无民意基础支撑的前提下,全国“一刀切”的医保制度,造成了同一国度的职工、公职人员看病花钱“两重天”,公职人员公费全报,大多数企业职工却只能报销住院费的60%。而且还得剔除大量的自费药部分。这还是以从他们一两千元月薪中抽出两三百元自缴款作为代价。而今公费取消了,可公职人员还是百分之百全报销,企业职工依旧不变,这显然失去了“取消”的本意。
应当重申,在事关公民医保待遇方面,原本就该全民一致,不设职级落差。而且公职人员,按理说是人民的公仆,公共税款的“守护神”,理当身先士卒,不应享特权。可事实往往是,改革推动者要打破别人的铁饭碗,自己的铁饭碗却捧得很紧。即使公众诉求,舆论质疑,也断不住慢腾腾地今年研讨,来年试点,偏是不肯割爱。实在扛不住了,也得给自己留条可用的“尾巴”。这回“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就是例证。这实际还是将自身列入 “特殊公民”的行列。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才是我们所求。因此,取消公费医疗不错,但更不错的是,既然要顺应民意,下决心割“医卫不公”这个制度性“怪瘤”,就该像当年推行“医保一国两制”一样,一杆子插到底,而不该再留什么与众不同的“尾巴”。公费医疗改革到位不到位,彻底不彻底,中央级的示范很重要。希望中央级带好这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