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工资应该比市内平均工资高5-10倍,工资高且来源合法,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在近日的广东政协分组讨论会上,该省政协委员、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颀谈及医生工资的话题让现场议论炸开了锅。这个话题是在谈及“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工资低到只有两三千元”时引起。现场委员对此说法不一,但都认同应该参照当地公务员待遇,于是则有了王颀那番引起争论的言论。(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政协委员的这番言论,自然会引起医生们的强烈共鸣,不过,在医患冲突的背景下,也自然引起了患者和公众的不满和批评。不满之处主要有三点:其一,“比平均工资高5-10倍”——普遍的质疑是,医生有何德何能,要高5-10倍?其二,“工资高才能有尊严地活着”——社会中那些收入比医生低很多的群体情何以堪,他们就没有尊严了吗?尊严一定要与收入挂钩吗?其三,“医改才能成功”,这像是一种绑架和要挟,仿佛不提高医生收入,不让医生收入比平均收入高10倍,医改就别想成功了。
其实,如果超越医患对立来看这番言论,还是可以理解的。其一,5-10倍也许只是虚指,其实这位委员想强调医生的收入应该高一些;其二,她并不是说“收入高才有尊严感”,而是说“工资高且来源合法才能让医生有尊严地活着”——关键是“来源合法”,很多医生靠偷偷摸摸地从医药代表那里拿回扣和从患者那里拿红包而获得高收入,那是很没尊严的;其三,说“医改才能成功”并不是一种绑架,而是想强调提高医生收入的重要性。
公众如果理性地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应该支持这位政协委员的观点的。首先,成为医生的成本比一般职业高很多——不说其他投入,仅在医学院读书,就要比其他专业的多学一年才能拿到学位证、毕业证;然后,医生从事的救死扶伤,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死,关系到公众的健康,这种职业技术含量高,风险也高,理当享受到高回报;最后,有了高收入的医生,患者才会得到好的、专业的服务,很难想象低收入能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医生行业来;也很难想象,一个收入很低的医生会在日常诊疗中给患者提供高质的服务。
总而言之,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他们应该获得高收入。医生收入高,医生和患者是共赢;反之,医生和患者是双输——这种两败俱伤的局面,正是当下中国医患冲突的现实。
从当下中国的医疗投入和患者所支付的医疗成本来看,应该是能够支撑医生高收入的。可在当下医疗分配体制下,医生在利益链上处于一种很弱势的位置,“看病贵”和“药价高”的钱并没有用来养医疗链条上最核心的医生,而是养肥了一批卖药的。于是医患冲突爆发,医生抱怨收入低还承担高风险,患者抱怨收费高还得不到好的服务,而那些卖药的在旁边一边数着钱一边偷着乐。
这是中国医疗体制最大的问题。医生和患者不应该是对立的,共同谴责的指向应是那个分配不公的医疗体制。“高薪养医”是正当的,但拿不到高薪,问题不在患者付出的费用不够高,而在于钱都被不公的分配体制劫持,这是医改最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