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有保障比“改名”更重要

时间:2012-01-13 15:15   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高骊等4名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统一非深户籍劳动者称谓的建议”。其认为“来深建设者”的称谓目前使用并不广泛,建议使用“援建者”这一称谓,将其成为一个专用名词使用,以体现尊重。(1月12日《广州日报》)

  我能充分理解一些人士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的善意,我也乐见“援建者”等称谓替代“农民工”成为新的专用名词。但我终究觉得,一方面,“农民工”这个称谓更多是个中性词,如果不是主观意识的倾向,它并不存在歧视的成分;另一方面,和全局性的打破户籍壁垒、保障农民工权益等“宏大命题”相比,给农民工“改名”只是“小事一桩”,并不特别重要。如果城乡户籍壁垒能够打破、农民工的权益能够得到全面保障,进一步说,如果民众能够实现自由自在、毫无约束的迁徙,无论身在何处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谁还在乎是不是“农民工”的称谓呢?

  其实,对农民工兄弟而言,他们最迫切需要的,不是自己称谓的变化,而是自身权益状况的改善,比如每年年底都会存在的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不可否认,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努力下,前些年常见的极端讨薪行为减少了,农民工权益保障得到了加强。但是,与其他劳动群体相比,在新《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面前,不少农民工兄弟仍被区别对待。

  所以,和很多人一样,我更愿意看到,给农民工“改名”只是相关人士“借来”的一个外壳,其“内核”承载的是相关方面持续加快推动户籍改革的决心与毅力,以及愿意为这种改革而付出的包括财政支出、政策变化、举措跟进等务实行动。前几天,一位地方官员还拿出一份“不成熟”的提案,建议深圳增加外来人口居住成本,设置生存环境壁垒,让他们“无地可住而不得不离开”。尽管这种“非主流声音”不可能大行其道,但一些人士特别是个别社会管理者萌生的这种保护既得利益的冲动,很显然会成为阻碍户籍改革的不容忽视的阻力。

  其实,在自上而下的户籍改革未能全面深入推进的当下,地方自下而上的尝试完全能够大有作为。以成都为例,自2011年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进城务工人员长期以来不能与城镇职工享受平等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在成都从此成为历史。

  在户籍改革的问题上,成都市目前的做法也许并不彻底,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应该算是领先。所以,对于想在户籍改革上有所作为的地方而言,在响应号召给农民工“改名”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要用具体而有效的行动,完成和成都市程度相当的户籍改革,而不要像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段成荣教授指出的那样,借着户籍改革的名义,“单纯为了提高城市化比重”,或者只是“盯上了”农民的土地。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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