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才”界定权放给企业值得尝试

时间:2012-01-12 14:26   来源:燕赵晚报

  珠海提出建设“人才高地”,珠海不少代表建议为避免对企业真正实用但学历和职称又达不到政策标准的人员流失,应大胆放权给企业界定什么是人才。(1月11日《珠江晚报》)

  长期以来,“人才”的界定权基本都掌握在政府职能部门手中,例如通过职称、学历、技能、论文等判定什么样的人是人才,然后再给这些人相应的特殊待遇。这种界定模式,显然存在一个问题,即常常会出现政府大力引进来的人才放到当地重要企业中却“不堪重任”,这一方面固然与人才的审核机制存在问题有关,但另一方面更是因为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对人才概念的把握上存在差别所引起。

  正如新闻中一位人大代表所举的例子,在职能部门眼里,一个闻名省内外的总监,纵是成绩再斐然,也因大专学历不符合本地人才界定的标准而落不了户,但在企业眼里,这样的人是当仁不让的人才。笔者赞同“应大胆放权给企业界定什么是人才”,这不仅是因为企业最清楚“什么人是我用得上的、什么?是最有价值的”,更是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所要求。

  十七大报告早就明确指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事实上,产学研结合必须以企业为主导,已是新经济革命的基本结论。企业为主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实现。明确和强化企业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在产学研结合中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在制度上保证持续技术创新的实现。二是企业由于具有贴近市场、了解客户需求方面的优势,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市场现在和未来的技术需求,提供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学研结合的成功率和效益。

  那么,在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的语境下,科技创新关键又在人才,人才的最终判断权还得交给企业,经得起企业这个主体的考验的人才,才是真的人才。要打造“人才高地”,首先就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一切妨碍留住人才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留住人才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不妨将“发掘人才”的权力大胆放给企业,职能部门则只负责审核和相关管理。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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