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需要动力支持

时间:2012-01-04 14:50   来源:长江日报

  12月29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全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12月30日《新京报》)

  地方政府不仅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要督促落实。让劳动者工资与企业效益、经济发展同步,防止部分用人单位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普通劳动者“口惠实不至”。

  但是,有消息说,酝酿已久的《工资条例》受到了企业抵制,理由是企业不景气,税费负担过重。在2012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表示,如果不偷税漏税,九成企业可能倒闭。表面上看,这种观点有点耸人听闻、言过其实,但是道出了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艰难的现实。

  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实际行动帮扶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与中小型民营企业,要让他们给员工涨工资,政府更应体现责任担当。给企业减负也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原动力支撑,避免企业因涨工资承受太大的压力。笔者注意到,中央最近出台了一些减税措施。比如,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微型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等22项行政事业类收费。但是从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中小企业压力仍然很大,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还须继续加力。

  此外,政府还要给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破解部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避免部分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也应该积极去做。通过减税、融资等帮扶努力,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与利润空间,有利于企业应对经济转型,也有利企业摆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加薪困扰。

  政府除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做工资 “加法”以外,还要做“减法”,让民众享受公共服务少掏钱。比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事业投入力度,补齐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短板,提高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水平。让低收入群众享受优质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也很重要。民众享受公共福利政策的实惠,少掏腰包,也是在间接涨工资,增加收入。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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