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给病人改名“张去死”不必放大

时间:2012-01-04 14:49   来源:新民晚报

  最近,网友“汪刚强”在天涯、凯迪等知名网络社区实名发帖称,患者张强(化名)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就医时,与医院收费人员发生口角。后者居然将患者的就诊卡上姓名篡改为“张去死”。

  “张去死”一出,舆论矛头便直指医患关系,所有怨气大都撒向了当事人和所在医院,以至于几乎要把此事演变成一个无以解开的死结。张强夫妇只要个公开的或书面的道歉和象征性的一元赔偿,表现出高姿态。但针对医患的评判与指责,如果形成了一种道德层面的暴力,这并不助于事态的化解和真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如果跳出医患这层关系,单纯从个体来看,这事就不值得放大。这如同两个人在大街上对骂,自有某种原因。患者和收费员发生口角,收费员之后的过激行为,应当算是一种情绪的延续,仅是其个体行为的表达。也就是说,若没有职业人的身份,这种性质跟泼妇骂街没有什么区别。

  既便套上职业特性,也没有必要上纲上线,将个体之错放大成行业之弊。犹记得,汕头某医院女护士的博主在自己的微博中,对病人生死相当冷漠,一心只盼着下班,并称病人开始吐血不关自己的事。殊不想,个体的抱怨成为对整个医疗行业的一种评判,使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了更大的偏见。结果,先入为主的偏见,因此得到了放大,使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保持高度的怀疑和警惕,成了医患关系对立的导火索。

  医患关系的维护,必须基于医患双方,甚至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不少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缺乏信任,对他们的职业操守保持天然的怀疑,一提到医生就会联想到收红包、吃回扣;一想到医院,就跟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沾边;一发生医疗纠纷,首先想到的不是协商和谈判,而是“大闹特闹”;而医院和医生,自身的苦处无以诉说,久而久之亦不予合作,医生跟患者之间不能成为朋友,缺乏沟通,关系越弄越僵,以致无以调和。

  这种状况,对医患双方以致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最终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倒不是说一定要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传统思想,而是基于事实,大家都要有重建医疗信任的努力。任何人都不能无穷透支信任;整个社会舆论不能以过高的道德姿态,设置互信门槛——希望以此对医疗机构和医生形成倒逼,却想不到可能会导致强烈抵触。要知道,医疗机构也就仅是一个组织,医生也就仅是一个社会个体,离开整个大环境的要求与诉求,不过是乌托邦的寓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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