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慈善奖”共设四个奖项,对2011年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本届“慈善奖”设立了一些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
“慈善奖”还处在推荐与自荐的时期,质疑声已不绝于耳。有观点认为,“慈善奖”设置了捐赠门槛,对普通慈善者不公,伤了慈善者的心,堵了慈善的路。然而有门槛的“慈善奖”真的就伤害了慈善吗?未必。
一些批评的声音认为,无论捐款多少,都是做慈善,评奖又何必要设立金额标准。确实,从本质上讲,爱心没有大小之分,捐一分钱和捐一亿元都是慈善行为。而且,慈善也不是一种社会或法律强制,只是源于爱心,人人可为,人人能为,故行善者不分贵贱,捐助金额不论大小,都是爱之体现。乞丐捐一分,富豪捐一亿,都是在行善施爱。从这个意义上讲,慈善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对于受捐者来说,慈善行为都是爱的传递,慈善者都是爱的符号,没有任何不同。但是,在一个客观存在贫富差距的社会中,也不能把“爱心无大小”的说法极端化。捐助额度的大小,对受捐者而言,实际作用确实大不相同,一碗粥可救活一人,而一锅粥就可救活一群人,这便是一分钱与一亿元的差别。如果过度强调“爱心无大小”,反而可能成为个别富人逃避慈善责任的借口,与平民大众进行“等额”的捐助。
评“慈善奖”本身不是慈善,评奖只是为了激发更多的人以更大的能量去参与慈善。慈善是爱心的体现,而“慈善奖”却是对这种爱的奖励,通过奖励的方式,起到引导的作用,从而实现更大的慈善。慈善没有门槛,而“慈善奖”却可以有标准。民政部启动的“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设置了四个不同的奖项,其中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这其实就是对富人和大企业设立的评奖门槛。如前段所言,一亿元与一分钱之慈善,对受捐者来说,有实质的不同。要想把社会慈善事业做得更有效果,就必须激励掌握更多社会财富的人更踊跃地参与进来,使他们以多捐为荣。慈善在本质上也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方式,有促进社会公正的功能,民政部设置100万元的门槛或许也是为了鼓励有能力的人多捐。如果,只是从简单的理念出发做简单的评价,就有可能产生误导。
另外,在引导富人多捐的同时,普通慈善者其实也是可以得到荣誉的。民政部共设四个奖项:“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除前两个设置了100万元的起评标准,后两个并无捐赠额的要求。如参评“慈善楷模”的个人或团体,只要求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事迹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由此看来,“慈善奖”四个奖项,虽有不同的要求,却给了所有慈善者一个获奖的机会,或者说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从奖项设计上来说,民政部此举不失为一种务实的作法。
我们有理由相信,不讳谈金钱的“慈善奖”不但不会伤害慈善,相反,还会引导慈善的发展。